关于丰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
      2018年春节将至,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丰富群众节日期间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西咸文广发【2018】3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日群众活动的重要意义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气氛,既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直接体现,也是广大群众热切的文化需求。各村要精心策划,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活动方案,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文化活动。
      二、广泛开展春节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
      节日期间活动时间为2月5日-3月2日(即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重点开展以下几项重点文化活动:
      一是开放镇村文化活动室。节日期间镇村文化活动室、活动场所照常开放,鼓励在活动室、文化场所举办与春节、元宵节相关的展览、演出、讲座等有益活动,增强文化活动的广泛性和群众参与性。
      二是充分利用各村文化活动广场,组织好各村文艺队、民间艺人等自发的开展活动,广泛发动民间技艺、民俗艺术和书法、灯会、秧歌会、舞龙舞狮等自娱自乐的文化艺术活动或演出。
      三是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广泛开展具有群众性、地方性、特色性的锣鼓、社火、秧歌、腰鼓、秦腔等民俗活动。利用春联、灯笼、福字、年画、剪纸、窗花、烟花爆竹等节日物品,通过在公共场所悬挂装饰、现场写春联等方式,增强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喜庆祝福、兴旺发达的浓厚节庆气氛。
      四是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活动。春节前,由镇文化站牵头,镇安监站、派出所参与,开展对网吧、音像店、书店、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和黄色书刊、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整治,坚决打击黄赌毒、取缔黑网吧和迷信摊点,坚决收缴查处各类邪教书籍刊物,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活动的开展,成立了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房根平担任,副组长由曹卫东、王小江担任,其他副职领导为成员的文化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由赵军、张凯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部署本村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并确定专人负责节日期间活动的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类文化设施等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积极、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做到群众广泛参与。尤其是有锣鼓、秧歌、腰鼓的村,要积极组织训练,为参加全镇的锣鼓大赛做好准备。
      三要重视安全稳定。各村要抓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各项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要营造浓厚节日氛围。要开辟专栏,充分报道春节喜庆热烈的节日气氛,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群众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集思广益、让“年味”越来越“浓”。 要求各村将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办公室。
      五要持务实节俭过节。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制止豪华铺张 提倡节俭过节的通知》精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六要做好春节期间文化活动报送工作。请各村组织安排好本村文化活动,并将节日期间活动开展的组织机构及活动计划于1月31日前报镇文化站
      
      (联系人:赵军18292906888 ,张凯15686108997)。
                                 中共永乐镇委员会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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