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加强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打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和陕西咸文明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泾河新城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参与度和整体文明素质,激发干部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努力让城市更有温度,更有情怀,更有爱心,为建设宜居新城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8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之星”评选表彰。根据市文明办和新区新城文明办有关要求,各校要将“车让人”活动与学校优树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荐评选本学校“车让人”活动典型,对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1、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之星”评选表彰。根据市文明办和新区新城文明办有关要求,各校要将“车让人”活动与学校优树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荐评选本学校“车让人”活动典型,对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2、继续开展文明引导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参与“车让人”引导活动,按照每周至少1次的频率,制订具体的工作要求,并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有校车的学校,要组织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校车司机“车让人”专题会议,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和“车让人”文明引导要求落实到位。
3、积极配合执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城乡管理局及公安泾河分局进行个人车辆信息录入。要将本单位车辆信息纳入“车不让人”交通违法信息数据库,助推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4、切实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工作。要结合学校安全教育,通过师生集会、制作宣传标语、创办宣传专栏、校园网络微信等形式,切实做好文明交通“车让人”宣传工作。宣传对象涵盖全体师生,面向社会,宣传方式不拘一格、灵活多样。
四、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谋划。各学校要制定2018年度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与任务,按要求开展各类活动,确保“车让人”活动有序推进。
2、严格监督检查。教育卫体局将组织对“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活动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4日前,安排专人以电子档形式,将本单位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报送至“泾河新城学校安全工作群”。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8年2月1日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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