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河新城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泾河新城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泾河新城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火灾危害,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监发〔2018〕2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防火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泾河新城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员工为成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重点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二)整治重点措施
      一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泾河新城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给予停产停业整顿。
      二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新城管委会已发布《关于泾河新城全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文件,重点排查单位各类电器设施,办公用电、用火安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保障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安全。
      四是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在泾河新城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中发挥好指导、协调、配合作用,严肃调查企业因工作失职、排查不落实而导致的火灾事故,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三、工作阶段
      本次检查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15日至9月10日)。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考核企业整改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消防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充分认识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二)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消防隐患整改。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实施动态监督,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三)加大消防宣传,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七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尝试。采取以会代训、网络、简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将防火知识教育纳入企业三级教育内容,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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