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6月1日新城已进入汛期,为进一步夯实农村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责任,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国汛〔2018〕3号)和(陕汛旱指〔2018〕28号)文件要求,请各街镇防办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陕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陕汛旱指〔2018〕28号)文件
泾河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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