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
      6月1日新城已进入汛期,为进一步夯实农村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责任,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国汛〔2018〕3号)和(陕汛旱指〔2018〕28号)文件要求,请各街镇防办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陕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陕汛旱指〔2018〕28号)文件
泾河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