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庄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高庄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高庄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30号)、西安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考核细则(暂行)的通知》(市文广新发〔2016〕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根据《泾河新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陕泾河办发〔2018〕34 号),结合高庄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以人为本、正确导向、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统筹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满足需求同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素养结合起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为标准,到2020年,各村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基层文化建设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原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搞大拆大建,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建设方式,凡现有设施能满足需求的,一律不再扩建、新建。主要依托现有村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二)建设标准。根据城区人口发展和分布,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村要参照《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见附件1),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建设标准。
      (三)建设内容。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完善补缺,并增建室外文体广场和文化舞台(戏台),重点围绕读书看报、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道德讲堂等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推进文明村创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见附件2)。
(四)建设责任。各村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改造和建设任务,把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要立足职责,加强协调,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镇文化站统筹指导,各村负责推进。
      (五)完成时限。到2020年6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周期内,年度建设计划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镇文化站指导协调。
      四、实施步骤
      按照泾河新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镇不涉及拆迁的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共6个。
      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建成3个行政村、2个行政村、1个行政村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见附件3)。自即日起,镇政府将通过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对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一个,验收一个。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高庄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淡  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侯  薇  副镇长
      成    员:雷  星 文化站站长
                     各包村干部
                     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办公室主任由侯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星同志兼任,负责对各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按照建设标准督促各村加快工作进展。
      (二)明确责任
      各村委会是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工作,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按时按量完成任务。镇党委、政府将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创先评优
      按照西安市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求,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年度内完成达标任务的村,争取在省、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创优评先中优先推荐和专项扶持。同时按照以补代奖的方式,给予达标的村不少于2万元的补贴。
      (四)人员保障
      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人负责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做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1.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
                 2.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定位标准
                 3.高庄镇2018年-2020年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成计划

      附件1
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指导标准
设施类别
建设内容
建 设 标 准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
服务中心
规定内容
房屋建筑
      常住人口>2000人,房屋建筑面积≥300㎡;1000≤常住人口≤2000人,建筑面积≥200㎡;常住人口<1000人,房屋建筑面积≥150㎡。配备基本的演奏乐器、演出服装、道具、灯光音响、棋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图书报刊阅览设备、应急广播设备、教育培训及电教设备等。
室外文体广场
      面积≥600㎡,并配建有文化墙,设置有阅报栏等,配备一套体育健身路径、一副篮球架、一架乒乓球台。
文化舞台(戏台)
      面积≥120㎡,配备灯光、音响等演出设备。
标识
      应在醒目位置标识“XX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可选内容
      有条件的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建设文化礼堂。配套化妆更衣间、音响道具设备房、业务管理用房等。
      附件2
西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
定位标准
设施类别
功 能 定 位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6+X”模式(“6”是规定项目,“X”是自选项目)
      设有1个文化活动室、1个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1个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1个棋牌室、1个多功能厅(党员教育、科普、普法教育、道德讲堂、村民议事等)、1个文化体育广场。
自选项目
      根据建筑规模和群众需求选择,例如:非遗展览展示室、村史室、健身室、便民厅、青春驿站、妇女之家、司法调解室等。
      规模较小的村或受地形、建筑面积限制的村,可将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合并,形成3室1厅1场,即“5+X”模式。

      附件3
 
高庄镇2018-2020年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成计划

全镇任务总数(不涉及拆迁的村)
2018年达标数量
2019年达标数量
2020年达标数量
6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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