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西区执法中心、各中队: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关于开展占道洗车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30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关于开展占道洗车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新城洗车点经营行为,优化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环境,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美丽泾河为目标,着力解决新城洗车点出现的违法占道、堆物作业、悬挂晾晒、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直排污水等突出问题,依法取缔占道洗车点,规范洗车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占道洗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王 军
副组长:韩 波、贾宏斌、高 鹏
成 员:市容交通科、西区执法中心、高庄中队、泾干中队、崇文中队、永乐中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交通科,主要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并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辖区内沿街所有洗车经营户。
五、整治标准
(一)洗车经营活动应当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方可从事洗车活动。
(二)洗车点需在店内、庭院内等封闭的场所内经营,场所内应合理设置污水沉淀池、污水隔离沟(槽)等必备设施。
(三)洗车点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园林绿地、河道河堤、公共广场进行洗车等经营活动。
(四)不得在店外加装水管及冲洗设备,不得有污水外溢、坑洼、积水、乱扔垃圾等现象。
(五)不得在店外及护栏、路牌、栅栏、围墙、绿篱等城市设施上吊挂、晾晒洗车毛巾、座垫等物品。
(六)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通道等摆放洗车、装潢等设施设备及洗车标志牌。
(七)不得有车辆碾压损坏人行道和私自破坏绿化带现象。
(八)不得将洗车过滤池中的污泥随意倾倒在人行道、绿化带中。
(九)其他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摸底调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8日)
1.西区执法中心、各中队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主动宣传报道整治活动,提高知晓率。积极动员各洗车经营户自查自改。
2.对新城洗车点现状再次进行全面摸排,详细摸清辖区洗车点名称、位置、场地面积、有无占道经营、作业、店外堆物行为,有无污水直排,有无证照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9日至6月30日)
开展联合行动。对无照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或擅自改变、扩大经营范围的、长期违法占道经营作业的,依法向经营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促其自行整改;每周组织1-2次专项执法行动,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洗车点,暂扣占道洗车工具,拆除洗车业主在人行道擅自设置的洗车装置;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管理提升阶段(6月30日之后)
通过整治、规范、取缔辖区违规洗车点,杜绝洗车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实行整治一个验收一个,对验收达标的洗车点,要签订管理承诺书,明确责任人员,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整治的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此次整治行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迎难而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精心策划,通力协作,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整治行动资料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三)注重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态势,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整体推进,逐步深入开展,减少整治过程中的阻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
分管领导:贾宏斌 联系人:汪媛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30日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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