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攻坚一整治”强化“两类企业”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泾河集团,各驻新城单位: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办发〔2018〕39号)精神,结合新城实际,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8年6月起至8月在新城集中开展“两类企业”(即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攻坚一整治”强化“两类企业”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办发〔2018〕39号)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攻坚一整治”工作,深刻汲取“1.15”、“6.1”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铁腕治霾工作要求,在新城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两类企业”(即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现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分期实施、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对辖区“两类企业”全面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提升改造一批、清理关闭一批、取缔拆除一批,实现对新城“两类企业”的全面规范管理,坚决遏制“两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为新城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
      按照“统一领导、两级联动、属地负责、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思路,全面开展新城“两类企业”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成立由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党委委员米海湖为组长,以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改革创新发展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公安泾河新城分局为成员的“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由规划建设局局长周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钢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指导综合整治工作。新城规划建设局会同安监局负责组织新城改创、国土、环保、公安、城乡管理等部门及街镇对辖区内“两类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对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并依法组织实施关闭取缔、改造、拆除等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健全巡查网络和违法建设发现、制止、查处、拆除等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新城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推动“两类企业”综合整治攻坚工作:
      (一)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指导新城“两类企业”立项手续审核;
      (二)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负责指导新城“两类企业”用地手续审核;
      (三)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新城“两类企业”环评手续审核;
      (四)社会综合治理局:负责指导新城“两类企业”综合整治中的社会维稳;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新城综合整治的执法;
      (六)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负责指导新城“两类企业”有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审核;
      (七)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负责新城“两类企业”市场监管;
      (八)公安泾河新城分局:负责新城“两类企业”整治中的社会治安;
      (九)纪委机关:负责做好对“两类企业”综合整治的执纪问责;
      (十)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新城“两类企业”综合整治中干部履职、工作督查及考核。
      (十一)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做好“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从2018年6月9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9日至6月15日) 
      新城制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攻坚一整治”强化“两类企业”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对“两类企业”综合整治进行总体动员安排,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新城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标准,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安委会办公室1份)。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辖区“两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要对“两类企业”的立项、用地、规划资质、环评、计量认证、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三)整治攻坚阶段(2018年6月23日至8月10日)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第二阶段摸排确定的辖区企业现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提升改造一批、清理关闭一批、取缔拆除一批”的要求,绘制综合整治工作“作战图”,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做到目标责任到人到位,确保新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新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抓好督导检查工作,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辖区“两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两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对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再次发现的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两类企业”,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整治一处,绝不手软,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要加强巡查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各类违法违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逐步建立起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做到“两类企业”底数清、违法事实清、处理治理结果清,拆除彻底到位。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认真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每周五12时前向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安委会办公室1份)。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要注重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平台,对“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营造有利舆论范围。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需要拆除的“两类企业”,要注重说服教育,引导鼓励企业及个人自拆;需强制拆除的,要坚持“思想工作在先,风险评估在先,群众工作在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财政局要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四)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新城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推进“两类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新城将对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通报,并将综合整治情况纳入新城季度考核内容。对于8月底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仍然发生“两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参照新区平安西咸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以及铁腕治霾等相关制度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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