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河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稳定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现将《泾河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泾河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稳定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办字〔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择优划定

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农业基础设施、生产管理水平、集中连片面积等因素,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以及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科学规划、协同推进

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自上而下分解任务,各部门协同推进,以新城为单位精准落地,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

(三)统筹兼顾、持续发展

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四)政策引导、农民参与

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引导农民参与划定、建设和保护工作,鼓励农民开展粮食优质、高产、高效生产。

三、目标任务

力争2018年12月底完成划定任务,划定地块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新城共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42万亩,其中,小麦1.9万亩、玉米1.52万亩;划定耕地面积2.13万亩(见附件1);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依托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按照统一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精准绘制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最终形成泾河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一张图”。同时,通过逐级数据收集、上图入库、建档立册、成果汇总等程序,建立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底前)

1.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前)。依据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分解各镇(街道)划定任务(见附件1),编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流程。

2.制定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2018年6月底前)。组织专家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考察学习,确保对划定内容、方法、技术规程的准确掌握,对于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的熟练操作。

(二)划定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

1.基础资料收集(2018年6月底前)。基础资料实行多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收集。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城乡管理局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形成的最新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文本、说明以及耕地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料;改革创新发展局提供农产品主体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现状和规划等资料。由泾河新城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收集的资料,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设备软件准备(2018年6月底前)。选定技术支撑单位,招标采购划定所需的软件、设施设备、第三方服务等。

3.实地调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边界、片块和整体分布。

4.绘制工作底图(2018年6月-10月)。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形成的图件和数据等为基础,通过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查勘、面积量算、图面整饰、分布图编制等措施,形成完整体现新城区域图廓内外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的图件。对划定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5.公示公告(2018年11月)。公示公告实行两轮公示制,每轮公示不少于7天。新城将所划定功能区的图件和说明形成公示公告材料,经镇街、村组核实后,张榜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整理入档。

6.成果入库(2018年12月)。对基础资料、图件、表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形成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功能区要素等内容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

(三)检查验收,汇总归档阶段(2019年1月一12月)

1.检查验收(2019年1月-6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质量检查细则,采取新城自查验收通过后报新区验收,新区验收通过后报市级检查验收,市级检查验收通过后报省级抽检的程序,开展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检查。新城按照划定面积100%的比例进行自查自验,新区按照划定面积100%进行检查验收。

2.建牌立界(2019年7月一9月)。在自查自验的同时,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牌、界桩式样》要求,统一建立标识牌和界桩。

3.数据汇总(2019年10月-11月),按照数据库成果汇总要求,对划定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汇总,确保图件、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新城将对上报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

4.归档管理(2019年12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泾河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泾河新城党委委员米海湖同志担任,成员由城乡管理局、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即行撤销。

各镇(街道)是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持,统筹解决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人力、资金、技术和装备等要素资源,确定技术牵头单位,尽快开展工作。

(三)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划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于每月20日向城乡管理局报送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划定成果(联系人:黄小宏,电话:15319023089)。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新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划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确保划定工作有力推进。

附件:泾河新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单位:万亩

镇(街道)

划定耕

地面积

划定粮食面积

总计小麦面积玉米面积
泾干街道0.941.520.900.62
永乐镇0.651.100.600.50
高庄镇0.530.800.400.40
崇文镇0.01


合 计2.133.421.9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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