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各街镇卫生院:
为如期实现新城脱贫退出目标任务,规范脱贫退出认定工作,确保脱贫退出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2018〕13号)、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方案>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8〕3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情况,现将《泾河新城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泾河新城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方案.doc
为如期实现新城脱贫退出目标任务,规范脱贫退出认定工作,确保脱贫退出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2018〕13号)、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方案>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8〕3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情况,现将《泾河新城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8年8月27日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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