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新城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辖区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省、市、新区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风险辨识防控和自救互救能力弱等诸多问题。为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基层安全基础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7号)、《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会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制定了《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新区、新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汲取今年以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推动新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7号)、《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会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制定了《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区和新城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政府指导、行业推进、企业落实,筑牢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培训范围和重点行业领域

      (一)培训范围

      新城范围内所有企业从业人员。新城各级安全生产相关领导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由新城安监局另行组织培训,不纳入此项培训范围。

      (二)重点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工贸、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管理人员

      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风险管控措施;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和协作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训练指导。

      (三)企业从业人员

      以“应知应会”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培训组织实施

      大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分级、分行业组织实施,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一)集中培训

      要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培训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各类人员培训课时不少于16学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主要采取课堂教学方式,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方式。企业要对受训员工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记录在案(80分以上算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复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表、参训人员名单和培训签到、考核试卷、成绩统计、证书编号等,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师资赴企业开展培训不得收取培训费,所需费用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从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此次培训可作为初次安全培训的学时和再培训的依据。

      (二)时间安排

      1.企业负责人培训(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新城安委会办公室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组织培训。

      2.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企业从业人员培训(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

      新城各类企业集中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新城安委会办公室分批次组织受训教师前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今年以来发生事故企业和检查发现安全培训问题较多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协助配合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培训。

      (三)部门分工

      新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并开展督查检查。具体分工如下: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由新城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新城安监局、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新城环境保护局、新城城乡管理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交通运输由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新城乡管理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工程建设由新城规划建设局、新城乡管理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民爆物品由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新城乡管理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由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其他行业领域的培训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由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四)督查检查

      从2018年10月26日起,新城安委办将采取查阅训档案、现场考核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大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整改,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同时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新城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管理。各街镇、新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或措施,扎实推进落实。新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本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对因安全培训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考核。新城安委办将把各街镇、新城各有关部门培训开展情况纳入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培训考核权重,按照省、新区和新城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进行考核。

      (四)注重实效。各街镇、新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从事工作内容的不同,分层级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努力提升教育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达到培训效果。要及时总结大培训好的经验做法,并报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予以推广。要将此次培训工作与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取证、换证、复训工作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培训、重复考核。

      请各街镇、新城各有关部门将大培训实施方案或措施以及总结报告分别于2018年10月22日、12月7日前报新城安委会办公室。自10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大培训阶段性进展情况,并健全完善培训相关资料台账,以备省、新区和新城督查检查。

      联系人:牛秦肃

      联系电话:029-36390405   邮箱:3845348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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