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关于“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辖区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永乐镇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西咸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泾河新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永乐镇辖区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以及周边地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预警响应工作。
      二、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5。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防治,科学防控。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泾河新城永乐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泾河新城永乐镇动物疫情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区域内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总 指 挥:曹卫东  永乐镇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王小江  永乐镇政府党委副书记
      陈朋冲  永乐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各副职领导,镇党政办(应急办)、农综、宣传、发改、财政所、教育卫体办公室负责人,镇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研究决定永乐镇动物疫情防控重大问题;统一指挥永乐动物疫情处置及上报;制定和实施本预案并督促有关部门、各行政村落实本预案;对突发动物疫情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宣传动员群众群防群控;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永乐镇动物疫情防治应急办公室(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朋冲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拨应急防疫物资;建立突发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动物疫情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单位及职责
      党政办(应急办):发挥信息流转功能,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管委会的重要信息,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及辖区各行政村通报;负责传达上级防疫部门的指示和批示;协助各单位、行政村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农综办:负责制定突发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根据防控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指导和监督疫区(点)内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对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停止应急预案建议;建立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消毒药品、应急防疫物资;负责提供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控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设立动物防疫监督道路检查站,防止疫情输入输出。
      宣传:协调组织职能部门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联系,指导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报道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区域群众防疫知识宣传。
      发改:负责与动物防疫和疫情处置有关项目的审查和规划工作;加强市场供需监测,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应。
      财政: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卫体:负责疫区(点)内人员防护有关措施的制定和技术指导,开展疫情监测预警、健康教育、与病(死)动物密切接触者和处置动物疫情等高危人群的预防及医学观察,做好病人的救治与处置,参与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宣传做好教育系统的宣传。
      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镇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并宣传、做好日汇报工作引导群众做好群防群控等工作
      五、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可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组的组成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成员单位职责确定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疫情防控组: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预备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消毒等工作,做好疫区(点)的封锁及其周围地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监督指导对疫区(点)内畜禽的扑杀、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防疫情的输入和传播。
      (3)后勤保障组:负责完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及执法监督等基础设施;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试剂、器械等防控用品;及时调拨紧急防疫储备物资;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的病畜禽和同群畜禽及污染物的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积极筹集防控工作所需资金,保证免疫、疫情监测、扑杀、消毒等防控工作经费;及时协调、拨付紧急防疫储备金和扑杀补偿金;对各项支出予以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4)治安警戒组: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等工作。
      镇社区、行政村、镇防疫站、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畜牧养殖户等,发现可疑疫情时,立即程序以此上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类信息的最终收集、汇总、核实、报告。
      六、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动物疫情后,事发地行政村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镇党政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随即书面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核实情况后,立即向新城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1.5小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续报及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动物疫情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动物疫情信息的;不按规定进行封锁、销售、运输疫区内易感动物及产品、动物遗传物质的;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以及阻碍疫情处置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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