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永乐镇人民政府机关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即日起在永乐镇政府机关内实行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乐镇政府机关内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便民服务大厅、餐厅、走廊、卫生间等室内公共场所内全面禁止吸烟。
二、各站、所,各办公室要在会议室等场所的明显处张贴(摆放)禁烟标识标牌,会议室、办公室内禁止摆放烟灰缸。全体干部员工要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不吸烟、不敬烟,并主动劝阻他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共同创造清新、舒适、健康、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外来人员进入镇政府机关内一律不准吸烟。政府院内门厅、过道、公共会议室、食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每日值班人员与门卫等工作人员共同监督检查;院内发现抽烟的人员由在现场的机关干部随时制止吸烟;各办公室、便民服务大厅等区域由各站、所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各自负责,指定专人督促劝阻禁烟。
四、镇党政办公室将会同镇纪委等相关办公室组成检查组,随时对镇政府机关内的禁烟工作进行不定时检查,届时将把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镇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要负总责,并制定专人落实禁烟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宣传教育发动,加强对干部员工的教育、监督和检查,要强化措施,切实把禁烟工作落到实处,禁出成效。
六、镇党委政府倡议在辖区内各村、社区、单位公众场所全面禁烟。各有关单位请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做好禁烟工作。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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