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各职能办公室:
《永乐镇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领导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永乐镇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使城乡品位形象得到新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我镇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加快“美丽永乐”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成干净、整洁、美丽的生态家园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 “全镇域推进、点线面结合、镇村组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常态化的目标。
三、责任职责
(一)路长设置
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四级路长制。
1、一级路长由管委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2、二级路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包抓管理办及全镇各村(社区),认领1条重要道路。
3、三级路长由各包村同志担任,包抓一个网格村,负责所包抓村路长制全面工作。
4、四级路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负责本村组辖区所有路段具体环境卫生工作。
(二)路长工作职责
各级路长以认领道路环境管理为重点,主动了解、跟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向整个包抓区域延伸、扩展,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路长(路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各项长效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管理有序、园林景观怡人、街景特色凸显。
四、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内容及要求: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路面日常维护,要求道路见本色、无残缺破损;2.强化果皮箱、垃圾桶曰常管理与维护,要求设置合理,箱体干净,清掏及时;3.规范道路指路、导示标(牌)设置与监管,要求标识明显、整体完好、表面洁净;4.加强道路交通护栏、交通附属设施日常管理,要求设置整齐规范,明显清晰,外形完好整洁;5.加强沿街公厕日常管理,要求“十净五无一整洁”;6.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要求维护保洁及时,外观干净整洁;7.加强公共绿地绿化带养护保洁,要求整洁美观,层次分明。
(二)环境秩序。内容及要求:1.加强占道(出店)经营清理和管控,要求道路严禁严管,问题自发现起3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締,三类道路自问题发现起6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缔;2.加强沿街立面管理,要求广告牌匾(围挡)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日常维护到位;3.加强“野广告”日常治理,要求无乱张贴、乱散发、乱涂写;4.加强临街宣传咨询站点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现象;5.加强户外宣传噪音管理,要求随发现,随处置;6.加强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求街头无乞讨现象7.加强“摩的”载客现象整治,做到执法与管控并重;8.加强车辆违停整治,要求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放。
(二)环境秩序。内容及要求:1.加强占道(出店)经营清理和管控,要求道路严禁严管,问题自发现起3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締,三类道路自问题发现起6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缔;2.加强沿街立面管理,要求广告牌匾(围挡)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日常维护到位;3.加强“野广告”日常治理,要求无乱张贴、乱散发、乱涂写;4.加强临街宣传咨询站点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现象;5.加强户外宣传噪音管理,要求随发现,随处置;6.加强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求街头无乞讨现象7.加强“摩的”载客现象整治,做到执法与管控并重;8.加强车辆违停整治,要求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放。
(三)工作效能。各级路长按时巡查并填写工作日志。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三级路长每天上路巡查1次,四级路长每天上路巡查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上级相关部门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协调: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办公室以及各村对一、二、三级路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四)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
(五)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镇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房根平为组长,镇长曹卫东为副组长的“路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办主任王小军任办公室主任,环卫站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各村要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立即启动实施。镇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巡查记录。
(二)统一协调平台。领导小组对“路长制”牵头负责,需要协调其他职能办公室解决问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路长制”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汇总通报,及时报镇主要领导,书面通报。
(三)严格工作考核。镇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驻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