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卫生院: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力做好2019年各项服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工作要求,结合新城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为55元,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现有公卫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二是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三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 6月30日前预拨6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剩余40%的项目资金按照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占20%)、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占30%)、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占30%)、第四季度考核结果(占2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奖优罚劣,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二、围绕服务项目,突出工作重点
      1.各街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工作,按照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和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老年人健康管理需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各街镇卫生院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如实统计上报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新增体检项目工作汇总表,如发现伪造数据,将严肃问责并取消相关拨付资金。
      3.各街镇卫生院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责任主体,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签约群众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新区教育卫体局围绕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顺利推进
      (一)认真组织实施新版服务规范。各街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工作,使用新规范表格,落实新版规范相关要求,不得使用以前版本或自行设计的各种表单。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利用门诊诊疗、健康体检、家庭访视、重点人群随访监测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稳步提高健康管理人数及服务质量。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7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水平参考标准的通知(陕卫办公卫函〔2018〕810号)文件执行,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各街镇卫生院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规范财务核算。
      (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各街镇卫生院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列入项目重点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和宣传栏板等。发放各种形式宣传材料,以贫困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签约服务对象为重点,开展现场宣传,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加快信息化系统应用。各街镇卫生院要加快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健康档案核查工作,6月30日前务必完成纸质化健康档案电子化。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根据报表内容,按规定的报送周期和程序,及时准确上报。
      (五)强化项目绩效考核。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财政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的通知(陕泾河教卫体发〔2018〕52号)文件要求,新城教育卫体局联合财政局每季度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辖区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各街镇卫生院每季度对内部职工和村卫生室进行考核,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体现过程性资料,考核结果应与资金拨付相对应。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泾河新城财政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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