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安排,为做好泾河新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9、10、11、44、45条规定的人员。
2.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的人员。
二、资格复核程序
1.资格审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机构需对报考人员身份审核结果负责,坚决杜绝考生未经试用,“挂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名现象。报考人员先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本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再交新城教育卫体局复核无误后,在《考核证明》左上角加盖公章,最后由新城教育卫体局统一报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盖章确认。
2.区管各医疗机构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报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进行复核并盖章。
3.各街镇卫生院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诊所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4.各民营医院负责本单位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考核证明》由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网上报名页面自行下载。
三、资格复核时间安排
日期 单位
1月29日 泾干卫生院、崇文卫生院
1月30日 永乐卫生院、高庄卫生院
1月31日 各民营医疗机构
四、资格复核地点
泾河新城孵化中心1号楼403办公室。
五、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遇考生正在办理身份证等特殊情况的,可出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自考、电大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卫职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省卫生厅颁发的统考合格证、中专水平证。
4.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7.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除事业编制人员外,其他人员复核报名资格时,需携带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2018-2019年度)。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医疗机构在资格复核时一并提交《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并盖章。
2.请各医疗机构按照通知安排,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安排,为做好泾河新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9、10、11、44、45条规定的人员。
2.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的人员。
二、资格复核程序
1.资格审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机构需对报考人员身份审核结果负责,坚决杜绝考生未经试用,“挂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名现象。报考人员先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本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再交新城教育卫体局复核无误后,在《考核证明》左上角加盖公章,最后由新城教育卫体局统一报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盖章确认。
2.区管各医疗机构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报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进行复核并盖章。
3.各街镇卫生院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诊所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4.各民营医院负责本单位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考核证明》由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网上报名页面自行下载。
三、资格复核时间安排
日期 单位
1月29日 泾干卫生院、崇文卫生院
1月30日 永乐卫生院、高庄卫生院
1月31日 各民营医疗机构
四、资格复核地点
泾河新城孵化中心1号楼403办公室。
五、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遇考生正在办理身份证等特殊情况的,可出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自考、电大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卫职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省卫生厅颁发的统考合格证、中专水平证。
4.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7.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除事业编制人员外,其他人员复核报名资格时,需携带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2018-2019年度)。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医疗机构在资格复核时一并提交《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并盖章。
2.请各医疗机构按照通知安排,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晓楠 电话:36390268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9年1月22日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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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