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泾河集团:
根据新城党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泾河新城实际,研究制定了《泾河新城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委员会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9年2月21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9年2月21日
泾河新城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暨开展集中
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新区范围内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特别是沣东、沣西两起“小火亡人”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泾河新城党委、管委会的工作安排决定在新城范围内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整治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防控,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时间
2月15日至3月31日
三、整治主要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整治主要内容
1、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1)是否按照要求,主义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是否将高层建筑全面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落实“户籍化”管理。
(3)是否按照要求对高层建筑及在建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
理、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电气燃气管理、建筑外墙外保温
材料、搭建彩钢板建筑及电缆井、管道井等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检査;各级房管、建设部门是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落实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等孔洞缝隙封堵工作,规范电气设施和线路安装。
(4)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责令整改,到期是否进行复查,应当处罚的是否处罚,应当停
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是否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5)物业管理单位是否在老旧高层住宅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利用维修基金安装简易喷淋设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
(6)是否推动建立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防火公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是否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超大综合体建立专职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与公安消防队和卫星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
2.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是否加强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劝阻居民不在私人住宅、楼院违规停放电动车,不随意拉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或超时充电,并积极推广智能充电设备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与建筑保持安全间距,完善限时充电等配套设施
(3)宾馆酒店、歌舞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营业性旅租、出租屋场所,是否有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ロ、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车和给电动车充电的违规行为
3.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消防安全审批
(2)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是否存在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现象,是否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烟花爆竹
(6)电源、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二)工作措施
1.各街镇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及时召开火灾防控工作会议,针对高层、电动车充电、户外生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对策,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对账式”、“清单式”抓好工作落实,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10人以上的群租房、30人以上的出租公寓、荒草滩(垃圾堆)以及“三合一”场所分类登记造册,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对“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出租公寓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简易消防设施,提高防火自救能力。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排查摸底,集中建设居民住宅区、群租房集中区域设置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组织物业管理人员、楼长、网格员等群防群治逐楼门逐楼道开展夜间检查,发现违规停放的,立即清理。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三清”(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行业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逐一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开展高层建筑及在建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等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章搭建出租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等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落实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等孔洞缝隙封堵工作,规范电气设施和线路安装。
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及零配件行为。
消防部门要将高层建筑全面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高层住宅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负责辖区内“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抓好高层建筑及电动车停放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新城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联合公安消防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群租房、小区、出租公寓等居住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重点区域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场、饭店、酒店、长途客运车站、地铁站点、旅游景区、医院、城中村、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和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高层建筑、粉尘涉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实施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街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和措施,消除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盲区。既要通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稳定火灾形势,又要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担当,亲自带头,加大检查力度,反复督促,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压实压紧。
(二)强化重点部位查治,规范管理操作秩序。各街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此次集中执法排查,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城中村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健全台站,登记排查信息,督促隐患整治,全面整治“顽疾”,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救援能力。
(三)注重工作实效,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各派出所、镇街、村(社区)负责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广泛开展对社会工作的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员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伤亡。相关督查部门,严格按照隐患整治“拉网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严肃处罚不留情面”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四)严格督导,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泾河新城安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和暗访暗查的方式,对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存在安排部署不及时、隐患排查整治不细致、违法行为查处不彻底等问题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请各街镇每周四下午5点前将周工作情况报告至安委会办公室,4月1日报告工作总结。对在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将会严格进行挂牌督办,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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