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医疗机构:
现将《泾河新城教育卫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现将《泾河新城教育卫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2月25日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新区新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新城教育卫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据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9〕40号)和新区、新城扫黑办要求,结合新城教育卫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打伞、有腐反腐”要求,为有效铲除各学校、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周边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在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围绕校园(医院)及周边治安乱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打击教育掮客和治理教育(医疗)乱收费、师(医)德师(医)风建设、非法办学、非法开办诊所等方面对教育、卫生领域存在的治安乱点和教育、医疗乱象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教育卫计系统为黑恶势力、非法办学、非法医疗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摸排一批教育卫生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使一批教育卫生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得到惩处,校园、医疗机构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得到清理,教育卫生领域行业乱象得到治理,推进教育卫生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进一步夯实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医疗环境和社会环境,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新城教育卫体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卫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兴林 新城教育卫体局党委书记
王 鹏 新城教育卫体局局长
副组长: 何西英 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雒 佳 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孙延锋 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成 员:各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新城教育卫体局各职能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城教育卫体局安全稳定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线索管理、督导检查及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雒佳、孙延锋兼任。
教育卫体局领导及职能组人员扫黑除恶任务分工,结合《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规定进行执行,按照《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分工具体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
三、工作重点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教育卫体系统乱点乱象整治结合起来,在前期线索摸排和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涉黑涉恶专项整治重点。
1.侵占学校、医院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医院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4.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5.干扰学校、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医务人员安全的“校霸”“医闹”“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6.干扰校园、医院周边环境,危害师生、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7.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8.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非法诊疗的“保护伞”;
9.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师生、医务人员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10.教育、卫生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与教育、卫生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3.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专项整治重点。
1.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暴力、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商店出售管制刀具和危险玩具等行为;
3.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特殊群体失管失控有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和隐患;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出行的乱点;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情况;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暴力行为;
6.未落实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情况;
7.未设置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情况;
8.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及违反交通法规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专项治理重点。
1.无证无照办学(医)行为、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的行为;
2.超范围、超纲、超前教学行为;
3.超范围诊疗行为;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重点。
1.查处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2.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中小学空挂学籍的行为;
(五)教育掮客和教育(医疗)乱收费专项整治重点。
1.教育掮客;
2.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各类教育(医疗)乱收费行为。
(六)违反师(医)德行为专项整治重点。
1.在教育教学(医疗诊治)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医疗)纪律,敷衍教学(医疗),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医疗)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患者),虐待、伤害学生(患者);
6.在教育教学(医疗)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患者)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患者)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患者)及家属财物或参加由学生(患者)及家属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措施。各学校、卫生医疗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本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目标,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要细化分工和责任措施,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发现、查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和行业乱象的能力。各单位务必于3月1日之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新城教育卫体局。
(二)摸清底数。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摸清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乱点乱象,系统内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包庇、纵容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线索快速移送,建立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管理台账和双向反馈机制,推动排查整治制度化、常态化。2月28日前,各单位要上报本单位涉黑涉恶治安乱点线索摸排台账。
(三)重点整治。各学校、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线索摸排核查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集中开展整治。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教育乱收费、违反师德行为、非法办学等教育乱点乱象重点整治。3月11日前,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各学校、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要向新城教育卫体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四)突出实效。各学校、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要以深入摸排线索为抓手,落实线索摸排、核查、通报、反馈、回复、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举报线索“有报必回”,上级交办转办线索“有交必查”,涉教育领域问题线索“有线必追”。以治理教育领域乱点乱象为突破口,对上级领导批示的重点问题“有批必治”,群众举报的社会乱点乱象“有报必治”,媒体关注的行业乱象问题“有问必治”,集中解决一批上级批示、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摸排、整治的过程入手,分析教育卫生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查找源头治理漏洞,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形成防范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医疗机构“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要亲自部署,亲自参战,亲自督查,把教育卫体领域乱点乱象整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紧盯不放。单位分管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将把教育卫体领域突出问题乱点乱象集中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年中考核,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并在年终考核时与个人评优树模和增量绩效发放挂钩。
(二)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各项保障。各学校、医疗机构要成立扫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挂牌设立专门办公室,做到组织协调、舆论宣传、线索管理、信息上报有专人负责,做到办公场所、设备、经费保障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LED、板报、集会、例会、家长会、班会、校讯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宣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及意义、黑恶势力的危害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等,确保人人知晓,充分发动鼓励广大师生和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教育卫生领域涉黑涉恶和乱点问题线索,确保广大师生、医务人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各学校、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配合,真正使教育卫体领域乱点乱象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信息报送。各学校、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工作,3月份以后,每月21日前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排查的重要线索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新城教育卫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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