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散装甲醇、乙醇、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吸取“321江苏盐城响水化学储存罐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新区、新城安办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散装甲醇、乙醇、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2019年3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散装甲醇、乙醇、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涉氨制冷企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工业企业;
      (三)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环节:排查燃气经营单位,燃气管道、燃气钢瓶以及工业企业燃气储存设施,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的燃气使用单位; 
      (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货运场站,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点路段;
      (五)其他重点企业:排查油气输送管道,民爆物品使用企业以及危险废物废弃处置单位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防泄漏、报警系统。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用,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是否投用运行,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系统、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有效投用情况;可燃、有毒气体、火灾报警监控仪表是否有人员值守,报警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设施是否进行日常的维护及定期检测,安全阀、安全仪表等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二)从业人员及作业安全。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是否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是否及时处置,并有处置记录;操作人员是否掌握所在岗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特殊作业办理作业许可证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可燃有毒气体分析;液化烃、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充装是否按规范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三)厂区布局及应急联动。企业布局是否合理,内部危险化学品风险是否扩散影响外部公共安全;工艺管线、下水管网、管沟是否存在介质互串、倒灌、气体聚集的风险;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与周边单位、人员有效联动;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派出所、村镇建设站、经发站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等是否明确;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经过非法改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化工园区、企业装卸区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乘人员大量滞留聚集现象;是否规范单位周边运输车辆停放;是否查验登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和安全状态;对于夜间等待装卸车的车辆是否做到人车分离,远离工厂危险源。
      (五)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坚持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深入开展以打击“黑气”、“黑油”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道路运输等环节的“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做到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排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对本辖区(行业)内所有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场所进行认真排查;要发挥“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平台”作用,采取部门联合、暗访暗查、抽查等多种执法方式推动,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整改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整治中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管控和整改责任,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责任,依法严肃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鼓励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发现身边潜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全面摸清涉及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以及涉氨制冷企业的底数及安全生产现状,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隐患治理。各村要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9年4月24日前报送镇安办。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督促企业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收集汇总本行业领域企业排查整改情况,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9年4月24日前报送镇安监站。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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