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永乐镇“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消防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消防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我镇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讲话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乐镇“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明节”期间我镇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卫东

副组长 :翟春民

成 员:张鹏、王小江、董军平、陈鹏冲、王小军、马 斌、周正荣、侯建成、各村(社区)书记、各村(居)主任、安委会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翟春民兼任,办公室成员梁勇、王振斌、杜兵、岳振、季艇、宗涛,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各村、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民政站要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加大野外祭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的消防火灾事故。

(二)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安全事故,交巡警要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

(三)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和检查。清明期间镇安监站及派出所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盯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运输行为。

(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整改排除;开展对老旧危建筑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立即限期整改,不能保证基本安全条件的,必须果断实施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各企业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及相关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监管促整改。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三)、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1)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要加大防范力度,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紧急情况,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2)坚持值班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清明节期间各村委会(社区)、各企业、要安排专人值班。如发生险情,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联系方式:36381327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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