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泾河新城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卫生院: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夯实基层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根据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西咸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9〕88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城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及费用
      (一)免费签约。
      1.为乙方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更新,定期复核维护。
      2.根据乙方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针对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乙方在享受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等服务可享受优先服务或预约服务。
      4.其它针对居民个体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二)有偿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医保基金、居民个人自付按照每人50元、50元、20元组成。居民可选择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免费服务或有偿服务内容。
      1.新农合基金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
      (1)为乙方开展预约就诊,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西医诊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优先转诊。
      (2)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医药咨询及指导,帮助乙方合理控制医疗卫生费用,避免盲目寻医、无序就医、过度医疗。
      (3)为慢病精细化管理签约居民开具“慢病长处方”。
      (4)在服务周期内向乙方免一般诊疗费5次。根据乙方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甲方在服务周期内向乙方提供不低于80元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超过80元后可按照物价部门要求执行。
      2.居民自付费用承担的医疗服务(有偿签约)
      按照《关于为家庭医生签约自费居民规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家庭医生团队在服务周期内向乙方提供价值不低于20元的家庭巡诊、出诊、体检、救护车等服务(见附件1)。
      3.个性化签约服务
      在保障医疗服务安全的情况下对长期卧床、疾病恢复期、空巢老人、残疾人等有个性化需求的居民,提供治疗、用药及康复指导、护理、中医适宜技术等服务。在惠民、便民的情况下按照《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收取签约服务费。
      2018年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家庭巡诊、医师出诊、体检、救护车服务不足的,2019年继续提供服务,确保每一位签约居民享受到不低于20元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合理组建签约服务团队
      各街镇卫生院要结合辖区服务人口数,优先选用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全科医生(含临床医师)、公卫医师、护士、乡村医生、计生专干以及符合条件群众认可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师等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并吸纳上级医联体单位、对口帮扶医院、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专家加入团队,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分工,加强团队内成员合作,形成团队合力。各街镇卫生院于2019年4月9日前将辖区所有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名单报新城教育卫体局。
      各街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固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妇科、儿科及中医科等专家能指导各团队提供相关服务;每个团队必须有固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心内科、内分泌科专家(主治医师以上),明确专家坐诊时间,为慢病精细化管理患者提供首诊及健康管理服务,原则上慢病专家每季度对精细化管理患者进行一次复诊。
      三、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分为十类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和一般人群。
      各街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周边医疗卫生资源,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在乡镇卫生院为重点人群提供相关的健康管理服务。
      各街镇卫生院对持有《母子健康手册》的孕产妇及儿童,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视同与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免费签约),对于2018年调查摸底中确诊的大骨节、氟骨症、甲状腺肿大患者必须保证全部签约。
      四、强化转诊服务,建立绿色通道
      各街镇卫生院要加强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联系,家庭医生团队要对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转诊负责人员,对确需转诊的患者及时予以转诊或提供就医路径指导,为签约患者建立绿色通道。
      1.每个街镇卫生院要至少与3家二级医院建立协作机制,确保签约居民能享受转诊服务及绿色通道。
      2.各街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超过三天(含入院当天)的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上转至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3.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要熟悉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恶性肿瘤、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特殊病(结核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及眼科患者新农合住院转诊政策,为签约居民做好政策解读。
      4.居民对不遵守家庭医生转诊建议或对转诊政策不满的,家庭医生团队要向签约居民做好解释和登记工作。
      5.二、三级医院住院需要下级医院康复的患者,团队应积极做好下转有关协调工作。
      五、签约服务方式及内容
      居民在本镇(街道)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内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居民阅读且同意签约协议,选择签约内容并支付费用,家庭医生团队确认后,完成签约。家庭医生团队要指导居民进行签约,按照居民基本情况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服务内容。
      由于新农合基金在年度内结算、跨年不在结算,2019年度有偿签约服务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2018年度进行有偿签约的居民,2019年不再收取居民个人自付部分。
      家庭医生团队应当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为签约居民提供以下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
      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
      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三)健康管理服务。
      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包括健康管理周期、健康指导内容、健康管理计划成效评估等,并在管理周期内依照计划开展健康指导服务等。
      (四)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
      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季节特点、疾病流行情况等,通过门诊服务、出诊服务、网络互动平台等途径,采取面对面、社交软件、电话等方式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等。
      (五)优先预约服务。
      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预约、现场预约、社交软件预约等方式,家庭医生团队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本机构的专科科室预约、定期家庭医生门诊预约、预防接种以及其他健康服务的预约服务等。
      (六)优先转诊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要对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转诊负责人员,为签约居民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提供预留号源、床位等资源,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
      (七)出诊服务。
      有条件的街镇卫生院,针对行动不便、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可在服务对象居住场所按规范提供可及的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
      (八)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服务。
      有条件的街镇卫生院,可为有实际需求的签约居民配送医嘱内药品,并给予用药指导服务。
      (九)长期处方服务。
      家庭医生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可为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酌情增加单次配药量,延长配药周期,原则上可开具4-8周长期处方,但应当注明理由,并告知患者关于药品储存、用药指导、病情监测、不适随诊等用药安全信息。
      (十)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在中医医师的指导下,提供中医健康教育、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
      (十一)各街镇卫生院因地制宜开展的其他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识明确
      各街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认识明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认识到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做实做细,为泾河新城辖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
      各街镇卫生院要结合日常门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日常工作及各种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内容,重点宣传签约服务给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确保签约居民能够按照规范转诊,并享受转诊优惠。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各街镇卫生院要加强与计生办的协同合作,认真组织计生专干和医师、护士等团队成员学习家庭医生签约的有关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签约率达到30%以上。各街镇卫生院要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方案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分工及考核,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联系人:胡庆              联系电话:36390268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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