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新城各相关部门,泾河集团、各天然气营运企业、各燃气经营单位:
3月25日8时20分左右,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米家崖小区一住户因天然气使用不当发生闪爆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原因,举一反三,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批示要求各市要尽快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岳华峰同志批示要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确保新区安全稳定”。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宏伟同志批示“加强检查排查,确保新城安全”。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新区安委办安排,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新城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泾河新城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燃气经营、输送、使用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认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辖区、行业领域燃气专项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天然气、煤改气运营施工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管道(非管网)天然气企业、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各类燃气用户的安全监管检查。
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认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辖区、行业领域燃气专项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天然气、煤改气运营施工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管道(非管网)天然气企业、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各类燃气用户的安全监管检查。
二、加大巡检力度,夯实责任
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各成员职责,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各类燃气安全监管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各类隐患,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生产使用安全防范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牵头协调和汇总工作,对重大燃气安全隐患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燃气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各街镇加强属地管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对本辖区天然气、煤改气运营施工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管道(非管网)天然气企业、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各类燃气用户的安全监管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加强对农村燃气用户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建立监管台帐,做好记录。
规划建设局作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天然气施工、营运、使用等单位和用户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活动,形成检查资料,确保新城燃气安全。同时积极指导行业领域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和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要督促各小区、各商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城乡管理局要加强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运输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严禁未经考核合格或审批私自运营、驾驶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输送车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改革创新发展局要牵头统筹煤改气项目安全管理职责,严格审查煤改气企业资质,杜绝项目设计、建设、投入使用各阶段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燃气钢瓶、压力管道、输送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监测,保证相关特种设备质量符合安全要求。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站点非法充装、非法销售等行为。
公安局要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瓶装燃气配送车路面管控,严查未经批准违规运输、运输车辆不按路线行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未按规定配备专业押运人员、驾驶员违规和违章驾驶等行为。
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检查各燃气生产、使用、运输单位防火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度是否落实;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企业场站和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报警系统、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
各天然气运营企业、各类燃气经营单位、各燃气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严密组织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天然气供气单位要主动对用气人员进行天然气使用安全培训和指导。各企业和燃气用户要把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管控点火源作为防范事故的关键环节。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要重点针对可能泄漏的法兰、阀门、充装、胶管等部位,以及使用天然气的受限空间等环境,严格按照标准安装、配备泄漏检测报警设施。要严格落实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发现天然气泄漏时,要第一时间切断泄漏源,立即通风置换,现场不得启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使用非防爆工具,禁止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行为,严格管控点火源。
各街镇、各相关部门于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开展总结报泾河新城安委办。
三、严格执法处罚,打击违规违法
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格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或设备,要坚决取缔关停。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值守
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做好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城镇燃气危险特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燃气相关企业要强化应急值守和巡查,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和预警,全面预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安委办即日起对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检查结束后安委办将对专项活动责任不落实,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
(联系人:韩勃 联系电话:36390405 QQ:314531045)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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