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相关各站所:
现将《高庄镇严禁露天焚烧、防治大气污染、确保消防安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2019年4月22日
高庄镇严禁露天焚烧、防治大气污染、确保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确保重大节日期间及日常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陕泾河安委会发〔201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确保重大节日期间及日常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陕泾河安委会发〔201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高庄镇辖区内荒草地及垃圾堆放点等区域为重点,严格防控、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保护空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庄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淡 民
副组长:施 斌
成 员:刘阳锋 屈育生 穆永强 陈 涛 亢小军
侯 薇 席海利 赵小静 何 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保所,办公室主任由施斌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镇环保站:1.将禁烧工作作为2019年环境保护(铁腕治霾)工作的考核重点,对各村的露天焚烧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每月通报排名情况。2.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广大镇村干部和群众通报和宣传典型案例,营造舆论氛围。3.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禁烧工作的环保网格员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4.做好辖区内日常禁烧工作的巡查和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督促各村负责人到场控制和灭火,并及时将放火行为报公安部门查处。
镇安监站:1.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向广大镇村干部和群众通报和宣传露天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案例,增强公众消防意识,形成高压态势。2.做好辖区内荒草面积排查工作,作为消防安全隐患统计上报新城相关部门。3.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露天放火行为,对因露天焚烧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协同公安和消防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镇社会事务科:1.加强重点时段(元宵、清明、阴历十月一日等)的文明祭祀工作。做好坟塬陵墓等相关区域冥币纸钱焚烧行为的巡查和管控,倡导电子礼炮、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避免出现大面积露天失火现象。2.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做好丧葬事宜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焚烧监管工作。
镇环卫站:1.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开展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2.加强保洁员队伍的监督管理,禁止保洁员露天焚烧生活垃圾,鼓励保洁员监督举报露天焚烧行为。
乐华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露天放火行为,对因露天焚烧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进行立案侦查。
各支部、村委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村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分片安排网格员开展本村禁烧巡逻和值守工作,坚决杜绝火情。
镇纪委:严厉查处在露天禁烧工作领域不作为、不履职的问题,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造成严重火情和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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