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泾河集团:
根据《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办字〔2019〕96号)、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宏伟的批示指示,以及《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新城实际,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泾河新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近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梳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宏伟批示指示以及泾河新城安委办《关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报送实际,新城安委办对贯彻落实《泾河新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通报如下:
截至目前,泾干街道办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崇文镇政府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永乐镇政府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高庄镇政府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人社民政局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市场服务于监督管理局按时完成本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厘清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为切实落实中、省、市、新区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各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失责追究,推动形成抓生产保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更上一层楼。未按时报送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完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届时,安委办将制定成册报送委领导审阅。
二、泾河新城安全发展工作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4月28日,泾河新城区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共计安全发展116天。其中,泾干街办安全发展117天,永乐镇安全发展116天,崇文镇安全发展117天,高庄镇安全发展117天,泾河集团安全发展117天,建筑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7天,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7天,工商贸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7天,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7天,消防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6天,道路交通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7天,农业机械行业领域安全发展117天。
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截止4月28日,领导带队共计172企次,累计检查企业558企次,排查隐患215项,已整治207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179份,停产停业整顿3家,关闭查封6家,罚款4万元整。
泾干街道办:领导带队检查15企次,检查各类企业2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4项,已整改12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1份;
永乐镇政府:领导带队检查8企次,检查各类企业2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2项,已整改12项,停产停业整顿1家,关闭取缔1家;
崇文镇政府:领导带队检查16企次,检查各类企业38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1项,已整改20项,关闭取缔1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1份;
高庄镇政府:领导带队检查11企次,检查各类企业33家次,排查安全隐患8项,已整改8项,关闭取缔企业2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带队检查20企次,检查各类企业46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4项,已整改24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罚款4万元整;
党委宣传部:领导带队检查3企次,检查各类企业1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项,已整改3项;
改革创新发展局:领导带队检查9企次,检查各类企业12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项,已整改3项;
规划建设局:领导带队检查18次,检查建筑施工工地26家次,排查安全隐患75项,已整改70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
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领导带队检查4次,检查辖区内隐患点16个,检查已整改危险点4个;
教育卫体局:领导带队检查6企次,检查学校、医院39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0项,已整改10项;
城乡管理局:领导带队检查4企次,检查各类企业6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0项,已整改10项;
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领导带队检查8企次,检查各类企业39家次,排查安全隐患9项,已整改9项;
公安泾河新城分局:领导带队检查17企次,检查各类企业78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项,已整改3项;
泾河新城消防大队:领导带队检查2企次,检查各类企业56家次,排查安全隐患48项,已整改33项,停产停业整顿2家,关闭取缔2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153份;
征地拆迁办公室:领导带队检查5企次,检查各类企业8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项,已整改1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1份;
泾河集团:领导带队检查26企次,检查各类企业4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2项,已整改22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 未按时报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完成,届时,安委办将制定成册报送委领导审阅。
(二)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泾河新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陕泾河办发〔2018〕38号)和《泾河新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攻坚一整治” 工作。
(三)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各行业监管检查工作,规范辖区安全生产秩序,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5·1”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泾河新城区域内节日期间安全形式平稳。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联系人:张钰琦,电话:36390405,QQ:28632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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