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中学、高庄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新区、新城有关校园安全的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校园安全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排查与整改相结合,坚决遏制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人员组成
成立校园安全督查检查组,组长由镇长淡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侯薇同志担任,成员有镇教育卫体科郭凤丽、陈娟同志和镇安监站侯辉、孙园、赵录新、靳刚、田露同志。
三、督查检查对象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四、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一)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包括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工及台账情况;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二)校园“三防”建设情况。一是学校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情况、配备安保器械情况、校园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校园门卫值班制度和封闭式管理落实情况;三是检查校园巡逻制度和安全防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严防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工作落实情况;五是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登记管理情况。
(三)校舍安全。以教室、宿舍、图书室、食堂、厕所、实验室、围墙及大门等建筑物为重点,检查是否有地基沉降、房屋裂缝、墙体开裂倾斜、屋顶漏雨等安全隐患,学校是否已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加固维修、拆除、设立警戒标志和隔离防护措施等。检查学生宿舍用电、防火管理情况,休息时间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违禁物品存放排查情况,外来人员进出宿舍情况。
(四)交通安全。一是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是否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社会接送车辆,不乘坐拖拉机、载货车、三轮车等非法客运车辆。小学生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学生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二是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承诺书》情况。是否告知家长要履行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上下学接送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点名交接、随车照管、安全培训、安全行车等工作,定期监测和维护车辆。
(五)消防安全。排查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是否疏通,排查学校办公楼、宿舍、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器材、应急灯、疏散标志等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是否正常。
(六)食品卫生安全。以学生食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集中供水为重点,检查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堂用电、用气有无违规操作;食品原料的采购、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是否规范;供水是否规范安全;学校开展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工作情况等。
(七)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管理情况。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实验操作人员、物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情况。
(八)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意外伤害、防震、防踩踏、防雷击等系列公共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要求;汛期安全和防地质、自然灾害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九)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学及实习实践活动、夏(冬)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管理教师配备、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交通、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的措施落实情况。
(十)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学校门前道路交通警示标志、人行横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置情况;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摄像头安装、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及医疗场所情况;学校大门200米内摆设摊点、流动小吃、占道经营等现象。
五、时间安排
(一)校园自查:5月9日5月13日,各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开展自查, 对照督查检查要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督查检查:5月14日5月19日,镇校园安全督查检查组逐校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5月20日5月27日,各校认真研究,对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镇督查检查组。
六、相关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校长和法人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镇督查检查组将对组织实施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督查检查表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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