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造成的爆炸及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较大隐患。根据新区、新城文件要求,拟于5月10到5月31日,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扎实的调查摸底行动。各村、各单位要摸清本村、本单位是否有符合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或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有设施的,设施是否充足;若无设施的,摸清使用电动车的数量,及需要设置或者正在计划设置的集中停放点、安全充电设施的数量,有条件的村和单位应积极与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加强集中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建设。
二、开展一次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醒目地点或人流密集区域张贴《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微信公众号、播放宣传标语等推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号召本村村民、租住户或本单位员工,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充电,不违规在楼道、消防通道等阻碍安全逃生的地点停放电动车。
三、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各村要组建巡查队伍(由村“两委”干部、安全生产网格员、党员或群众代表等组成),各企事业单位(企业、校园、商场、酒店、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本村、本单位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电动车安全巡查常态化,做到大街小巷有人管、重点部位有人守、楼道院落有人看、工作信息有人报。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和“两个强制”(对发现的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采取强制搬离、强制断电)的要求,对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人员进行劝阻,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报镇安监站,将会同派出所、消防队等部门按规定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车主、房主、业主进行处罚和通报。
四、工作要求。镇政府将组织安监站、相关包村科室对各村、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基层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镇政府将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疏忽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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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庄镇委员会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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