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卫生院、各街镇扶贫办、各街镇民政工作站,泾干街道社会事务科:
      根据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9〕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扶贫办等三部门就进一步加强西咸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通知如下,请各街镇卫生院自本方案印发15个工作日内调整完善各自救治方案,分别报新城教育卫体局、各街镇扶贫办、各街镇民政工作站备案并贯彻落实。
      一、增加救治病种,扩大救治范围
      2016年,陕西省确定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在此基础上,2018年新增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4种疾病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泾河新城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目前为25种。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
      各街镇卫生院会同街镇扶贫办和民政工作站为两类人员建立救治台账(即“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数据库中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对象),开展专项救治,实行动态管理。各街镇卫生院务必精准识别、认真核实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信息,及时填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于每月5日前将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和报销台账报新城教育卫体局备案,确保大病救治对象获得精准救治。
      (二)开展专项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按照管理规范、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的原则,确定泾阳县医院、西咸新区永安医院为泾河新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若新城定点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可选择转入新区定点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转诊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救治。
      2.制定诊疗方案。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由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牵头制订《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25个病种临床路径》;泾河新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中省发布的相关医疗质量管理、诊疗指南规范和泾河新城25个病种临床路径,结合患者病情,制订适宜的诊疗方案,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品、耗材和诊疗技术,不得做不必要的检查、开大处方、过度医疗。
      3.组织专项救治。各街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以街镇卫生院为单位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患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要整合医疗资源,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专项医疗救治。
      4.加强质量控制。新城成立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专家组(泾河新城专家组名单另行印发),按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专项救治工作的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做好双向转诊
      按照本方案和双向转诊流程要求,各级定点医院要制定符合大病患者就医需求的就医流程,建立逐级转诊制度,做好各级定点医院之间的联动衔接,发挥好各级医疗机构的协同配合作用。
      (四)完善医疗保障措施
      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便捷服务。对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新城各定点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三、工作职责
      (一)教育卫体局
      教育卫体局牵头负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定点医院,完善临床路径,组建专家团队,组织开展培训,各街镇卫生院会同扶贫办、各街镇民政工作站组织患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
      (二)人社民政局
      人社民政局要对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贫困对象身份进行核实核准,与教育卫体局一同做好此类人群的专项救治工作。
      (三)扶贫办
      扶贫办要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加强专项救治工作监督和指导。
      (四)医疗保障局
      由新区医疗保障局在参保系统中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身份标识,做好费用结算工作,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补偿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设在新区,各新城未设立)。
      (五)定点医院
      按照新区、新城大病专项救治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于本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按转诊程序转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师签约团队)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团队要按照上级医院对患者制订的出院后续诊疗方案,继续做好康复、复查等后续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持续的救治。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工作,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街镇卫生院、各街镇扶贫办、各街镇民政工作站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卫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建立与街镇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街镇卫生院要按照省市、新区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将对各街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建立季度通报制度,通报各街镇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等情况。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各街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乡村医生、街镇计生办的作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注意总结交流专项救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教育卫体局联系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36390268
      人社民政局联系人:沈舒元      联系电话:36390562
      扶 贫 办 联 系 人:刘 谋      联系电话:36381529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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