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7月6日上午8时21分许,位于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天台六路蔺高村一民房发生墙体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充分暴露出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西咸新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53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城实际,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张钰琦联系电话:15129298910 QQ:286328047)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7月6日上午8时21分许,位于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天台六路蔺高村一民房发生墙体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充分暴露出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西咸新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53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城实际,特制定《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两个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规范新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方式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各镇(街道)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的方式,主要内容有: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城中村各类租赁户)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成立安全隐患整治小组,针对本企业、本单位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危险因素组织多轮次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逐条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二)各镇(街道)排查整治(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镇(街道)是本辖区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对标《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四项攻坚行动”,组织本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检查排查整治工作。要针对辖区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组织实施方案,扎实细致开展整治工作。围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租赁单位、公共经营场所、消防重点单位、涉氨制冷、涉粉涉爆及有限空间企业和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各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三)新城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业直管专业化优势。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细化隐患整改措施和标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指导、督促各新城对行业领域检查做到全覆盖,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主要职责如下:
1.安委办负责统筹安排此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对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形成通报,汇报至委领导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督导考核工作,严肃问责。
2.新城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对新城区域内的网吧、KTV、娱乐场所、图书馆等场所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3.人社民政局负责对新城区域内的殡葬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4.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全面展开排查,重点加强对“五小企业”(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摸排整治。做好大型商场、市场、饭店等商贸流通行业企业的检查排查,组织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检查排查,督促新城供电企业开展隐患整治。
5.规划建设局负责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房屋建设、使用、改造等过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加强城改和棚户区建设项目的检查排查整治;加强农村自建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核,从严查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违规行为。
加强城市内涝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对河道、水库、水利工程及供水管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文物单位的检查;同时对全区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结合城市安全风险特点加大对违法经营、储存、充装燃气以及违规用气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督促有关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天然气管线的安全检查、维护。
6.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高温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重点关注物业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检查排查整治,确保物业安全管理到位。督促物业及时完成电梯、配电装置等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攻坚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聘请专家针对辖区2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工作,会同公安泾河新城分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负责对接新区质监局加强对锅炉、电梯运行的安全监管和检测,对供气、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的行为;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对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的要从严查处。
8.城乡管理局负责开展交通营运秩序大整治,加强对各类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严查超员、超载和携带危险品乘车,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杜绝不合格客运车“带病”运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和检查;加强车辆行驶全过程的监控、监测和预警,防止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对事故多发路段、危桥险路等重大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整治,限期完成。
对河道、水库、水利工程及供水管网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确保供水安全;组织农用机械、森林防火安全、森林公园的检查排查。
9.新城教育卫体局负责组织全新城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以校车、校舍、实验室、食堂、宿舍和学生经常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负责体育运动场馆和重要体育比赛的安全检查和风险防控;组织对学生开展防溺水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在9月1日开学前,在新城区域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10.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公园、垃圾消纳场所和渣土车运营企业的安全检查排查。
11.公安泾河新城分局负责加强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严防爆炸物品非法流向市场。要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批和监管,强化现场管控,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针对小餐饮场所、小商店、小旅馆等“九小场所”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尽快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安装和使用工作。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加强市政道路和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和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应对强阵雨等恶劣天气的预防措施,加大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及渣土车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管控。
12.新城消防大队负责持续强化消防安全攻坚行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超高层建筑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强化城市管线管廊、城中村消防、游乐设施、博物馆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防失控漏管;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救援能力。
13.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西咸新区供电分公司负责对新城供电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科学调配居民用电,严密组织供电线路、管沟及设施设备的隐患整治,保证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三、督导考核
泾河新城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0月1日至10月15日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和暗访暗查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存在安排部署不及时、隐患排查整治不细致、违法行为查处不彻底等问题的,安委会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将会严格进行挂牌督办,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领导责任,严密组织,结合安全“四项攻坚行动”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监管薄弱环节摸清、找准,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分工要求全面开展检查排查整治工作,对所属企业、所监督工程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严肃查处。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多部门、各区域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造册登记,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严肃查处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整治工作不落实的行为,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强化值守。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不落实检查督查工作,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积极做好高温汛期期间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联络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到位。
(五)严格督导,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各镇(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下发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各镇(街道)于7月22日前上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并于每月20日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小结至安委办。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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