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中省市、西咸新区文明乡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泾河新城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实际,特拟定《泾河新城2019年文明乡风建设实施补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泾河新城2019年文明乡风建设实施补助方案
为深入推动泾河新城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根据《2019年度西咸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西咸人居办发〔2019〕2号)、《关于扎实开展2019年美丽乡风建设助力新区人居环境整治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陕西咸文明办发〔2019〕10号)、《泾河新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意见》(陕泾河办发〔2019〕42号)、《关于印发<泾河新城关于推进新民风建设(2019-2021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泾河文明办发〔2019〕4号)中对文明乡风建设的要求,以及西安市、西咸新区文明办相关安排,结合新城美丽乡村、美丽乡风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提升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友善的乡风民风,为推动新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泾河新城所辖4个镇(办)34个行政村(涉及拆迁村除外)深入开展以“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繁荣农村文化、陈规陋习整治、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家风建设、群众自治提升”六大行动,努力形成“尚勤劳、重孝道、守规矩、讲卫生”的文明乡风。
2019年底前,80%以上行政村要全面开展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开展活动的村要做到“家家参与、户户挂牌”),80%以上行政村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且设立有善行义举榜。
2020年底前,90%以上行政村均全面开展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开展活动的村做到“家家参与、户户挂牌”),90%以上行政村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且设立有善行义举榜。
2021年底前,55个行政村均全面开展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开展活动的村做到“家家参与、户户挂牌”),所有行政村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且设立有善行义举榜。
三、工作内容
(一)所有村通过道德评议会、村民评议会等道德评议形式,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评星定级并挂牌,做到家家参与,户户挂牌。
(二)制订村规民约。在群众充分讨论、集体同意的基础上,制订本村的村规民约。明确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详细标准、具体项目和流程;明确党员干部不送礼、不收礼、不参加其他人员的宴请;明确不收受宗亲、同事、朋友、邻居等的礼金;明确红白喜事仅限本人亲属参加,直系亲属等至亲的礼品、礼金提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倡举办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举办集体婚礼、夫妻共植纪念树等形式的婚礼;提倡通过献鲜花的形式开展文明祭扫。
(三)建设一个善行义举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制定一组家风家训。开展家风建设系列活动,传播家风家训,传承家风文化。要通过挖掘一批好家风好家训的典型故事,制定本村家风家训,可以是本家族的家风家训,也可以每户自定的家风家训。家族的家风家训内容要制成铭牌在本村显著位置上墙公布,每户自定的家风家训要在农户房屋墙上公布。
(五)建设乡风文明一条街。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善行义举榜、村规民约、讲文明树新风、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等内容以及其它反映本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用文明新风点亮美丽乡村。
四、奖补标准
(一)新城2018—2019年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14个(泾干街道瑞凝村、新强村、双赵村、吉元村、马庄村、樊家村,永乐镇北流村、永乐村、南吴村、永丰村、田村,崇文镇北丈村,高庄镇新庄村、聂冯村),按照有关方案要求进行奖补,不再另行补贴。
(二)示范村除外的21个村(泾干街办封家村、建立村、东关村、粮集村、县前村、北关村、金柳村、木刘村、西关村、望泾村、姚坊村、先锋村,永乐镇邵村、铁孟村、磨子桥村、都村,高庄镇高庄村、芦家村、王家堡村、费家崖、金田玉村)按照每村2万元的补贴标准,作为启动资金,用以全面启动新城各行政村“十星级文明户”、“善行义举榜”、“乡风文明一条街”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新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乡风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
2.落实目标责任。各村要从实际出发,对照各项硬指标,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由文明办负责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促指导,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3、强化考核机制。新城文明办将把各行政村工作进展情况,作为相关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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