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河新城按比例划转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部门:
      《泾河新城按比例划转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月16日
 
泾河新城按比例划转事业岗位设置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解决新城按比例划转事业岗位职级职数不确定、人员难以晋升聘任的问题,结合新城实际,依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咸新区按比例划转事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
      事业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新城按比例划转事业岗位设置在行政事业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1.按照事业干部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设置事业管理岗位。设置4个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按照按比例划转事业管理岗实有人员数量,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之和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60%,其中七级职员不超过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之和的50%。
      2.按照以相关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共事务服务的原则,设置事业专技岗。设置3个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按照按比例划转事业专业技术岗实有人员数量,可按2.5:4:3.5比例,核定高级、中级、初级(含员级)岗位。高级岗位中:专技五级、专技六级、专技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专技八级、专技九级、专技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专技十一级、专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按照以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原则,设置事业工勤技能岗位。设置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技术工二级(技师)、技术工三级(高级工)、技术工四级(中级工)、技术工五级(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按照按比例划转事业工勤技能岗实有人员数量,可按0.5:9.5比例,核定技师、高级工及以下岗位。机关工人岗位等级参照事业工勤岗位设置办法,可与事业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并设置岗位。
      二、岗位聘用
      1.岗位聘用原则
      新城行政事业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按照实际情况设置事业岗位,并将按比例划转事业人员通过岗位聘用,派驻在新城管委内设部门(含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街镇基层单位工作。其中:
      事业管理岗   可在新城管委内设部门(含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街镇基层单位等按需聘用。
      事业专技岗   原则上在新城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和街镇基层单位聘用,确需在管委会内设部门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所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须与岗位职责一致。
      事业工勤岗   原则上在新城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和街镇基层单位聘用。
      2.岗位聘用条件
      事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基本条件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规定的岗位聘任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对于同一岗位条件相当的要坚持“五个优先”,即:在紧扣追赶超越、奋力建设大西安北跨发展核心聚集区表现突出的优先;在“三大攻坚战”和新城重点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优先;属“三项机制”中鼓励激励情形的优先;日常表现优异、任现职(级)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优先;任职时间(工作年限)较长、默默奉献的优先。其中:
      事业管理岗   聘为七级职员,应聘(任)八级职员4年以上;聘为八级职员,应聘(任)九级职员4年以上;聘为九级职员,应聘(任)十级职员2年以上;上述年限按照周年计算。
      事业专技岗   须符合中、省、市相关专业技术种类的评定年限,评定通过后,根据专技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岗位空缺数,可聘上一层级或同一层级内的上一级岗位等级。按照专技岗位设置要求,专技人员要人岗相适,未在专技岗位工作的专技身份人员逐步转岗聘用。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的要求,专技人员聘用到七级职员岗位应当具有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合计满3年以上;聘用到八级职员岗位应当具有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合计满4年以上;聘用到九级职员岗位应在十三级岗位合计满2年以上。
      事业工勤岗   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二级技术等级考评。二级技术等级考评通过人员满足男52岁、女45岁,取得考评资格2年以上或距退休不足1年的,可聘为二级岗位,不受二级岗位总量比例控制标准的限制;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四级、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三级、四级技术等级考评;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部队复员军人如已享受同等级待遇满五年并取得上一级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参照执行。
      三、岗位管理
      1.新城党委组织部是事业岗位聘用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实行事业岗位聘用制,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择优聘任,签订《聘用合同》。
      3.事业人员因退休、调离、死亡等原因已不在聘用岗位的,事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持相关材料到组织部、人社部门进行岗位核销。
      4.事业岗位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人员状况逐年逐步聘用到位。
      5.岗位发生变动后的特岗津贴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提高10%部分分别按照《关于确定西咸新区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陕西咸组发〔2017〕36号)和《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劳人薪〔198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1.各部门按照岗位聘用原则对本部门按比例事业人员岗位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
      2.根据工作性质,对确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部门机关,须向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对需设置的岗位作出详细说明。
      3.对人岗不相适情况,应对人员进行调整岗位、转岗聘用或分流;对不愿调整岗位、转岗聘用或分流的,可保持原岗位和级别不变,但本人须书面承诺不再进行晋升聘用。
      4.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后,各部门和街镇应将事业人员定岗情况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岗位设置,各部门和街镇按照岗位设置数进行人员聘用,并将聘用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把握政策。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街镇要从创新事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角度出发,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落实工作。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拓展事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充分激发事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事业人员职务职级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新的用人机制。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确保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总额核定、分类管理”原则,认真核定、合理设置、动态管理人员职级职数,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要加强各级培训,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要坚持岗位聘用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力量;要强化统筹协调,妥善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予以纠正。同时,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各方面反映,提前做好预案,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   事业岗位设置表格(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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