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庄镇贯彻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机关各科室:
现将《高庄镇贯彻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高庄镇委员会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高庄镇贯彻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全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不规范、监督薄弱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根据《泾河新城贯彻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高庄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目标,扎实落实西咸新区加强村民自治机制的部署要求,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三提醒谈话”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 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保证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村民自治。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让村民依法依规办理自己的事情。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倒逼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切实解决“廉而不勤、为官不为”问题。
(四)坚持严格规范。按照“抓住完善、强化规范、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成在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落实。
(二)坚持村民自治。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让村民依法依规办理自己的事情。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倒逼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切实解决“廉而不勤、为官不为”问题。
(四)坚持严格规范。按照“抓住完善、强化规范、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成在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辖区内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明晰,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治理机制,不断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彭洪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淡民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高庄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村党组织是实施主体,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具体抓好各村的清单制度的实施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实行清单管理。依据《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试行)》(附件1)《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附件2),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脱贫攻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细分事项清单,设置决策类、管理类、服务类三个类别,各责任科室逐条制订具体事项,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让权力事项更透明。同时,村级事务清单要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权力事项、政策供给、流程环节做到同步衔接,与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事项、措施内容、运行步骤做到无缝对接。确保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
(二)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村民依法自治原则,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督促基层公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按照《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附件3)实施。一是坚持“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凡是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同时,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保证村民代表依法、自愿表达意见。二是各责任科室要绘制与“小微权力”事项清单相配套的事项办理流程图,列清村级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等,做到一事一流程,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让权力运行更规范。三是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公开。编制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用好村“三务公开”政务云平台,做到阶段性工作、常规事项定期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对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事项重点公开,难点问题、复杂事项持续公开,提升透明度和知晓率。
(三)强化制度保障。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刚性执行,约束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存放管理。二是健全村级补助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补助性资金的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健全专项资金到位、政策执行、资金预决算及支付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机制。三是实行“三提醒”谈话制度。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街对村干部“三提醒”谈话制度,织密织牢监督之网。事前普遍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前、对村组干部可能出现不按政策和工作程序、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或错误的进行提醒、形成早打招呼、早预警的防范机制。事中专项提医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中,对发生了轻傲的执行政策或者工作程序上的偏差或失误的,及时谈话提醒,纠正偏差, 形成早发现、早纠正的监督机制。事后纠错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完毕, 对出现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谈话诫勉、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形成早教育、早保护的挽救机制。
(二)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村民依法自治原则,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督促基层公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按照《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附件3)实施。一是坚持“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凡是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同时,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保证村民代表依法、自愿表达意见。二是各责任科室要绘制与“小微权力”事项清单相配套的事项办理流程图,列清村级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等,做到一事一流程,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让权力运行更规范。三是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公开。编制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用好村“三务公开”政务云平台,做到阶段性工作、常规事项定期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对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事项重点公开,难点问题、复杂事项持续公开,提升透明度和知晓率。
(三)强化制度保障。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刚性执行,约束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存放管理。二是健全村级补助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补助性资金的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健全专项资金到位、政策执行、资金预决算及支付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机制。三是实行“三提醒”谈话制度。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街对村干部“三提醒”谈话制度,织密织牢监督之网。事前普遍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前、对村组干部可能出现不按政策和工作程序、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或错误的进行提醒、形成早打招呼、早预警的防范机制。事中专项提医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中,对发生了轻傲的执行政策或者工作程序上的偏差或失误的,及时谈话提醒,纠正偏差, 形成早发现、早纠正的监督机制。事后纠错提醒谈话。在权力事项办理完毕, 对出现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谈话诫勉、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形成早教育、早保护的挽救机制。
(四)加强民主监督。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导下的民主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细化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和程序,厘清监督重点和职责边界。创新群众监督方式,调整充实懂财务、善管理、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乡贤能人组成民间监督员队伍,形成民主监督合力,让群众有更多监督话语权。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6月15日前)。认真领会新城党委精神,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及机关干部大会传达贯彻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统一班子成员及联村干部思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庄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
2.学习培训阶段(6月30日前)。由组织高庄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动员会及业务培训会,培训会参加成员为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会及村民监督委员会干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讲解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相关文件精神,逐条学习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3.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月)。各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将责任分解到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切实抓好落实,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各联村工作组和各业务科室要指导、帮助、督促各村推进此项工作。
4.监督检查阶段(11月-12月)。由镇党委牵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参加,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与镇领导班子成员两个责任落实和年度村干部述职述廉评定相挂钩,确保农村权力正常规范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讲求工作实效。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村级事务清单、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要根据清单内容修订完善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作实现流程化和规范化,便于村干部“看图做事”、村民“照单监督”。党建办、社会事务科、财政所、教育卫体科、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科等科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照《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试行)》做好对口指导保障工作落实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小微权力”清单有关要求纳入村党支部的学习内容和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引导村干部规范和有效行使权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平台以及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村级事务清单内容及决策程序。要突出宣传实效,通过漫画图册、微信宣传及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群众迅速熟悉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做细做实监督检查,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一是纳入农村审计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选择资产规模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村,综合运用项目核查、个别谈话、第三方审计、民主测评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村级事务运行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探索出台清廉乡村评估办法,通过“当面问、入户访、点穴谈、实地看、对标核”五步评估法,规范巡查流程,提升巡查实效。二是纳入专项检查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教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镇纪委要常态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完善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附件:1.《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试行)》
2.《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3.《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
4.“三提醒谈话”(事前、事中、事后)记录表
5.工作任务分解表
高发[2020]39号附件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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