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新区、新城会议精神,汲取近期建筑施工领域的事故教训,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有无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有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有无形成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安全工作闭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无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检查记录是否存在造假、走过场的问题,有无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和教育培训工作。
2.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重要部分重点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设备有无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方案的执行情况,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脚手架、叉车等特种设备,有无登记备案、安全、拆卸、检测、验收、维修保养和使用情况,现场高空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施工人员是否有作业证,安全帽、保险绳等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检查建筑施工项目用电安全情况。用电有无经过电力部门审核批准,有无有高压电下安全施工规定及其落实情况,有无私搭乱接线路的问题,有无线路老化短路、超负荷用电问题,有无电动车不当充电问题,配电箱是否及时上锁等问题。
4.检查建筑施工项目消防安全情况。有无油漆、木材、保温材料、易燃易爆物品乱堆乱放、保管和使用不当的问题,易燃易爆品有无专人管理登记,居住区和施工区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动火作业有无审批等。
5.检查建筑施工项目违法违规建设情况。项目是否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齐全、有无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有无超出项目用地范围施工的现象,有无用地审批过期仍然未拆除建(构)筑物的问题。
6.检查村民自建房屋安全问题。督促村民和施工方严格按照要求申报自建房手续,开展村民自建房安全承诺责任制,做好农村村民自建房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农村老旧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
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组干部,按照附件1《高庄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分工表》,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或村支部书记带队,按照表中的分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填写附件2《高庄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表》并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各检查组联络人。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落实责任。镇村各检查组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贯彻到位、措施到位,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站所联动,强化措施。国土所、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也要按照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见附表1)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填写附表2或重新自制表格均可)和督促整改情况,上报镇党政办公室。
3.高压整治,务求实效。对检查中,发现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建筑工地,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从重处罚、该报上级部门的报上级部门处置,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共高庄镇委员会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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