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文镇“绿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各相关站所,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崇文镇“绿靓”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崇文镇委员会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日  


崇文镇“绿靓”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迅速掀起辖区内秋冬季环境提升新高潮,按照《泾河新城“绿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崇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西咸新区第三次城市工作会和迎全运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动员会部署要求,在着力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基础上,补齐短板、创新机制,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崇文镇“绿靓”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甲民
      副组长:周 亮
      常务副组长:杨海亮
      组 员:马 强、石 磊、王栋晖、惠明真、陈 涛、魏乾玺、张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海亮同志兼担任,副主任由程成同志担任,成员有:张冬、刘菊丽、许小户、樊喜彦、安静、毛永红、何军、刘薇、王晶晶及各支部书记。办公室与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城市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绿靓”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负责对接新城城市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做好问题整改及信息报送;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执纪问责各成员科室及村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存在问题。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崇文镇辖区所有街道
      重点路段:三河路、 老包茂高速两侧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绿:植绿、增绿、修绿,厚植城市绿色底版
      老包茂高速两侧
      配合产业发展集团对整治范围内的道路两侧绿化缺株断档、苗木老化区域进行全面补栽或更换;对植树整形修剪、浇水施肥等不到位问题进行治理整改。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北丈村、虎杨村
      (二)靓:净化、洁化、亮化、序化、美化,扮靓城市环境容颜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
      对未拆迁的村组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积极整治卫生死角,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治理,对背街小巷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不断加大保洁力度,做到“八净八无”(八净:路面净,道沿净,树坑净,花坛及绿化带净,隔离带净,果皮箱净,城市家具净,道路喇叭口净;八无:无碎砖烂瓦、瓜果皮核、残枝落叶、烟头、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无堆积垃圾、泥饼、抛撒渣土、人畜粪便、动物尸体,无卫生死角、乱涂乱画,无积水,无积雪积冰,无焚烧树叶等杂物,无扬灰扬尘,无野广告)。12月31前对辖区的环境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并就问题突出区域制定长效治理措施。高标准做好日常管护清洁工作,保持设施及其周边环境清洁卫生,确保无积尘、无乱涂乱画、无乱贴。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道路两侧50米内违规建筑、户外广告及牌匾拆除及临街可视范围内外立面整治提升
      由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主干道两侧50米范围内和沿街违规搭建的建(构)筑物、棚(亭)进行排查;由自然资源所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对道路两侧违建设施进行认定;自然资源所于3个工作日内对农村宅基地、集体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认定;由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于认定后1个月内实施违建拆除工作,执法大队、相关科室、各村、社区配合,2021年6月30日全部完成拆除。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可视范围50米内道路两侧房屋围墙(外立面)进行粉刷提升。确保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建筑物和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严禁临街摆放单体灯箱式广告,确保道路两侧建筑整齐规范;外立面粉刷上白下灰,加灰色立柱,确保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3、公厕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北丈村、坡底村负责农村公厕维护,严格落实公厕管理要求,公厕卫生标准和清扫保洁制度上墙公布,各类标识规范、明显,确保公厕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每天对设施、设备全面清洗一次,做到客离即保洁,每天三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规范导厕标识设置,专人负责,加强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正常使用。做到公厕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无异味;完善公厕服务功能,专人负责,规范导厕标识设置,不断提升公厕人性化服务品质。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北丈村、坡底村
      4、各类线杆整治提升
      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废弃、无主线杆排查工作,并及时报送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废弃、无主线杆拆除工作。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市容秩序规范管控提升
      持续加大对社区广场、校园周边、三河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主要节点的市容秩序管控,规范设立早、夜市临时流动地摊、点位和临时劳务市场,确保主要街道、社区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主要节点的市容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反市容秩序行为。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崇文执法大队
      6、道路两侧建筑垃圾清运整治
      配合相关单位于11月15日前对重点区域崇文塔三街、泾河一路、正阳西四路及主干路可视范围内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崇文执法大队
      7、三河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三河路崇文段沿线提升整治。对两侧拆迁建筑垃圾及时绿网覆盖,对门前“三堆”及时清理,确保无“三堆”(垃圾堆、柴草堆、杂物堆)及其它垃圾存在,对三河路沿线两边房屋、围墙等外立面进行粉刷,要求上白下灰,加灰色立柱,确保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蔡壕村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下旬)。印发《崇文镇“绿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建立完善各项统计和管理台账,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下旬至2021年6月30日)。结合摸排检查情况,扎实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
6月30日前整治任务基本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对任务未完成、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以及反弹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和重点整治,巩固集中整治提升行动成果,制定长效管护方案,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绿靓”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二)夯实工作任务。各相关科室及村组要切实按照行动方案制定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快速、有序、全面开展。  
      (三)紧密协作配合。各相关科室、村组要积极参与,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由党政办(宣传)牵头,各相关科室、各村(社区)配合,广泛宣传“绿靓”行动工作要求,卫生文明习惯、城乡居民参与义务等内容,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爱护城市、管理城市、发展城市工作中来,不断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和维护城市形象的自觉习惯,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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