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咸新区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落实<陕西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参考目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泾河新城行政许可调整、许可增减梳理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增加行政许可事项24项、调整名称53项。
根据《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及《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拟增加行政征收类行政职权一项:城镇垃圾处理费。
附件:1、
泾河新城增加行政许可项目一览表.xlsx
2、
泾河新城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调整情况.xlsx
附件:1、
2、
泾河新城“放管服”改革专项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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