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驻新城单位: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要求,对新城相关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将涉及规划、市政部门11项许可整合为3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将“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4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1项;
二是将“城市范围内移植、砍伐树木审批”“城市范围内古树名木迁移许可”“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4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项;
三是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项。
三是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项。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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