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财政局关于下达城乡困难群众慰问资金的通知

泾河新城财政局核算中心(民政户):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下达城乡困难群众慰问资金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18】17号),现下达慰问资金47.27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18年农历春节前。
      二、 慰问项目及资金安排
      1.为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保障金。由各新城组织实施。
      2.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个月供养金,由各新城组织实施。
      3.为困难党员,按照每人500元标准进行慰问,由各新城组织实施。
      4.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困境儿童、孤残弃儿童,按照每人500元标准进行慰问,由各新城组织实施。
      5.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以   及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两参人员、年满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等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对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每人100元标准进行慰问。由各新城组织实施。
      6.除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由各新城组织实施。
      三、 工作措施及有关要求
      今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是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本次慰问活动财务民政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条块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要求要将慰问对象逐一造册登记,建立台账,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受助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确保救助慰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不重复、不克扣、不遗漏、不挪用。
      2.新城、街镇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春节期间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节前把各类救助慰问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取消救助“盲区”、兜住保障“底线”。
      3.慰问活动采取实物慰问与资金慰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春节过后,新区人社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新城和街镇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慰问中优亲厚友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严肃处理。
      四、 其他事项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列支功能分类科目20899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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