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依据《陕泾河发改字(2017)224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做好本辖区内“铁腕治霾”煤炭削减“煤改气”财政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现将2018年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贴对象:财政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泾河新城永乐镇范围内居住的城乡居民。
2、享受补贴的时间段: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实施“煤改气”的用户。
3、补贴程序:以各村(居)委会为单位统计各自管的辖区煤改气用户,上报镇改创办,镇改创办汇总、初审、上报泾河新城改创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完成无异议,批量代付发放补助资金。
4、各村(居)委会每户申报所需资料:①城乡居民煤改气承诺书;②各村(居)委会对申报户进行审核并出具的证明;③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户主及天然气开户人的户口);④天然气开户发票或购买壁挂炉的税票复印件;⑤天然气气本首页复印件;⑥户主信合卡复印件。
5、各村(居)委会收集整理各自辖区群众申报资料,填写煤改气台帐(电子版、纸质版),于2018年10月20日前上报镇改创办。逾期未报的,视为各村(居)委会没有煤改气补助申请用户,责任自负。
6、镇改创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琛 029-36381327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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