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在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严格落实中央债务管理政策,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同时,坚持“开大前门”,规范合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2018、2019连续两年有序、高效、提前完成专项债券发行任务,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711亿元,带动有效投资2126亿元。为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陕西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切实提高债券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陕西省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品种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闭环式、跨部门管理体系,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二是强化过程监管。针对不同领域项目资金流向特点,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建立资金使用月报制度,全面及时掌握债券资金流向和支出进度;要求市县财政对所有在建项目每年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年内难以开工建设的项目及时按规定进行调整,并明确了调整程序,避免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浪费。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制定《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问责办法》,明确了债券资金管理方面的违规情形及问责方式,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并将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与下一年度专项债券额度安排挂钩,强化激励约束作用,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