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原材料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材料创新研发成果产业化和下游市场应用,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下发《关于征集2020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的通知》,开始在全省征集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征集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7日。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此次奖励支持:一是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二是企业拥有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以及技术团队;三是产品在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标志性突破,已完成产业化,尚处于市场初期应用阶段,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产品应用示范意义较大;四是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的销售额达到350万元以上;五是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是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生产并形成销售的。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省工信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综合评定项目,及时下达奖励资金,并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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