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推广电子卖场应用范围 不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省财政厅推广电子卖场应用范围不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今年来,省财政厅积极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精神,按照“全省一张网”的建设要求,强谋划、重落实,加大电子卖场推广应用力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3年12月,按照《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0〕17号)文件要求,结合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经过前期紧张积极的筹备,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凤县分站正式建成。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凤县分站本着“信用+承诺”“宽进+严管”、服务政府采购市场原则,采用供应商自愿报名的方式,开展货物类和服务类入驻供应商征集,低门槛准入、一键式审核、零费用入驻。对各预算单位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提供全流程、标准化、自助式服务,以及从需求、采购到验收、结算的一站式保障,交易流程程序化,违法违规现象实时预警,有效降低廉政风险,实现政府采购工作新的突破。

目前,已将办公用品、车辆保险、车辆维修采购等业务全部纳入电子卖场。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50家,其中货物类20家,服务类30家,已上架货物80类、服务3类。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凤县分站上线后,主要服务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小额度、多频次商品选购,具有快速便捷、公开透明、全程留痕等显著优势,提供直购、议价、竞价、询价等多种交易方式,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让所有采购行为在平台上都有迹可循,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阳光、透明,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大指导力度,结合凤县分站电子卖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系统平台功能和管理措施,建立电子卖场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和管理规范,逐步吸引更多供应商入驻,丰富上架商品种类,努力打造更优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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