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设8个内设机构:警令指挥科、政秘科、监察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法制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派出4个机构:茶马路派出所、原点东路派出所、崇文塔北路派出所、乐华城派出所。
      主要职责:(一)负责分局公安队伍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进行督查。(二)组织侦破辖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三)依法对辖区社会治安、内部保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实施管理。(四)做好社区警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五)负责辖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起诉案犯、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六)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和预测辖区内的敌社情,及时报告上级机关。(七)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和辖区内的巡逻守候工作。(八)负责处理巡逻中发现的治安案件。(九)处理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十)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泾河新城公安分局各项业务工作的起步之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
      (一)分局队伍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一方面全力落实“从严治警”,从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及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到全面提高队伍战斗力的“大练兵”活动,全体警务人员作风有了明显改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立,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全力抓好“从优待警”,分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重优抚、重关爱、重保护”的从优待警机制,不断强化职业保障,在工资待遇、休假、体检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民警维权工作,切实提升分局警务人员归属感,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稳步开展。
      (二)安保维稳工作落实有力。2018年,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中考、高考、成人高考等安保维稳工作。泾河新城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分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执勤任务,共出动警力近千名、车辆200余台,全程保驾护航,确保了选举的顺利完成。
      (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2018年,分局切实强化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辖区内的40所公办学校,32所民办学校进行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各类涉及师生安全的隐患和校园内部安全问题,切实加强校园周边进行巡逻防控,全面落实“护学岗”制度。对辖区内的3所大中专院校、22家银行、11家医疗单位、3个大型旅游景点及加油站、重点企业、寄递物流等建立专档,并不定期的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结合四项整治重点内容,加大辖区治安乱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摸排整治力度,大力整治治安复杂混乱的留宿浴池、劳务市场、集贸市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混乱地区,企业周边混乱地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场所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严查“黑车”拉客行为,规范车辆停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禁毒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2018年以来,分局按照区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网络扫毒百日行动”,不断深化“两打两控”。同时,分局结合实际,强化涉毒人员排查力度,通过不定期在茶马大道、泾干街道办、高速路口等进行武装排查,有效提升了辖区禁毒管理力度。
      (五)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分局采取交通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措施。通过开展“六必查”、“治安大清查、交通大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路面行车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在区局、管委会的目标责任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
      (六)优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以来,分局按照省、区局、管委会统一安排,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权责清单进行“梳篦式”清理,根据上级要求对其进行简化或取消。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简化后的权责清单从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规定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等方面,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管委会、企业、群众监督。这些工作成果,展现了泾河公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新城“两率一度”的提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七)人才落户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分局在“户籍新政”的基础上,出台户籍业务“一指南两规范”,简化了70%的证明材料,缩短了9类业务办理时间,开通了在校学生集体落户、直系亲属随迁、企业员工集体落户等绿色通道,所有个人落户申请均实现一站式当场办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户籍窗口单位设置饮水机、老花镜、座椅等设施,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新变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无纳入本部门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公安分局2017年11月挂牌成立,2018年9月由泾阳县公安局划转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2018年11月由陕西省公安厅划转行政编制81人。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员120人,其中行政84人、事业3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311.35万元,本年度支出246.31万元。主要包括39名划转人员9-12月工资、81名划转民警11-12月工资及其他专项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11.35万元、支出246.31万元。 
2017年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情况
年度  
总收入 
基本收入 
项目收入 
2018年 
311.35
311.35
0
2017年 
0
0
0
图表1    单位: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2、外交支出
0.00
3、国防支出
0.00
4、公共安全支出
246.31
5、教育支出
0.00
6、科学技术支出
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10、节能环保支出
0.00
11、城乡社区支出
0.00
12、农林水支出
0.00
13、交通运输支出
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16、金融支出
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19、住房保障支出
0.00
20、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21、其他支出
0.00
图表2    单位: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基本支出
246.31
人员经费
245.26
日常公用经费
1.06
图表3    单位: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0万元,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3.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泾河分局荣获2018年度优秀单位称号,治安大队荣获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四人荣获优秀党员称号,二人荣立三等功,八人受到个人嘉奖。同时,分局先后被管委会评为“两委”换届优秀单位、“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综治维稳优秀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最佳执行力单位。这些荣誉的获得,既是党委班子正确带领的结果,更是广大公安干警默默奉献的成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产购置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   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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