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考古发掘。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崇文塔文物管理所的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泾阳县崇文塔文物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崇文塔文管所各项工作在泾河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的各项方针,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新城文物的安全无事故。
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在2017年国庆节开展了一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的咨询。发放《文物法》资料书籍,为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到位,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约1000余份。
为了确保文物安全,我所及时购置更换干粉灭火器10个。对崇文塔和山门进行排查,彻底清除对古建及文物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收入76.37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11.6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年支出76.37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11.6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76.3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8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11.4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76.37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11.6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73.78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06万元。
(2)项目支出2.54万元。
(二)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7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11.6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7万元,比上年的64.73万元增加了11.6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万元,比上年64.73万元增加了9.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2.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总支出0.06万元,用于公务接待0.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总体较上年支出增加0.03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崇文塔文管所各项工作在泾河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效能考核的运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新城文物的安全无事故;彻底清除对古建及文物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为了确保文物安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本单位运行经费为11.06万元,比上年的5.78万元,增加了5.2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总值3.635万元,其中:1.房屋总值0万元,包括办公用房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价值0万元,其他0万元;2.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3.通用设备价值3.577万元,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2.3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泾河新城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docx
泾河新城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