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的通知

按照《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陕建发〔2016〕107号)、《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市建发〔2021〕28号)、《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商业银行记分管理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23〕155号)等有关规定,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即日起暂停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在泾河新城范围内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

特此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2023年9月4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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