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中村违建整治安全排查工作,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章建设,根据《西安市城中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西安市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违建整治安全排查工作
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中村拆违治违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要迅速行动,制定排查方案,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排查重点:对纳入全镇城中村违法建设“清零”范围以及其他存在违法加盖、突击抢建的村庄要逐村逐户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对于不符合房屋安全等级和消防安全要求,又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违法加盖,应列入“十先拆”范围有限完成拆除,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违建整治安全排查工作
各村根据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各村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村应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或相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和拆违治违人员思想认识
各村成立工作班子,组织召开全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计划、有声势、有成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法建筑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在全村上下形成浓厚的违法建筑整治氛围。
四、畅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上报一名专人,及时报送整治活动有关信息。该项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一将城中村违建整治安全周报表报送镇政府。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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