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区扫黑办及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春节前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精神,为掀起新一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度和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积极性,依托宣传造势带动线索摸排,实现线索摸排全覆盖、无遗漏,从1月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月至3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干部入户大走访活动。各业务组分别组织干部对各行政村进行“梳篦式”走访宣传和线索摸排,开展“进百村访千户活动”,实现入户宣传有痕迹、线索摸排抓重点,确保入户走访全覆盖、无死角,线索摸排无盲区、无遗漏。
(二)行业部门集中宣传活动。各业务组要根据工作职能和管辖范围,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如农业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农资经销门店、水利建设工地、河道、库区、畜牧屠宰场、养殖场、镇街村组产权交易站等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各类电子屏、展板、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开展社会面宣传。
(三)新闻媒体联动宣传活动。各业务组要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资源,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积极向宣传部门报送部门、行业的好做法。三是要积极向中省市新闻媒体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
(四)春节集中宣传月活动。各业务组要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印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挂历等形式,通过集市、走亲访友聚会和工作下乡等时机进行发放。也可以通过成立宣传组、宣传小分队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到村组进行宣传。
(五)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活动。各业务组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抖音、短视频等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宣传重点
(一)持续宣传中省市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二)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中省市及新区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要求。
(三)大力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省市及新区出台的其他办案指南。
(四)深入宣传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方面打击重点。
(五)深入宣传西安市及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综合性成果。
(六)深入宣传西安市及新区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一类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综合情况。
(七)深入报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八)深入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情况;大力宣传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的可喜变化。
(九)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做法、开展源头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做法。
(十)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法》《森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农业、水利行业政策法规。
(十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手册为重要参阅材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业务组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在宣传过程中要建立线索摸排工作台账,各业务组在线索摸排工作中要做到摸排人和户主双签字确认,全程留痕,线索摸排台账要按类别登记并要有专人管理,属于涉黑涉恶的及时上报新区、新城扫黑办。
(三)营造宣传声势。各业务组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五大主题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营造声势,提升群众知晓率。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将工作信息编辑美篇发至张海强微信号,每周最少报送一次工作动态。各业务组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要制作至少1个扫黑除恶专题片或原创类短视频,专题片或短视频2月19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张海强同志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机关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业务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业务组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典型事例,活动结束后将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五)遵守工作纪律。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着眼于增强市民群众的安全感,着眼于提升政府公信力,把握好导向、尺度,注意在个案报道中要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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