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居民逝者遗体火化的公告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为加快推进大西安北跨核心聚集区建设步伐,有效促进崇文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按照《西咸新区殡葬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新城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崇文辖区城乡居民逝者遗体火化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火化。从即日起,崇文辖区内城乡居民逝者遗体一律禁止土葬,全部实行火化和集中安葬(法律中有规定的除外),按规定并享受相应的政策补贴。全面推行火化后,对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进行治理。
      二、倡导节俭治丧。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理念,鼓励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树新风,提倡以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倡导生态安葬,选择骨灰集中存放或撒散、树葬、草坪葬等绿色节约土地葬式葬法,严禁乱买乱葬,摒弃骨灰装棺再葬。
      三、提倡文明祭祀。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健康、文明、环保的方式表达,主动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祭奠故人,自觉做到不在街道、广场、十字路口、公园、林地、农田焚烧纸钱、冥币和燃放鞭炮。
      四、建议错峰出行。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建议科学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提倡绿色环保出行。在公墓祭扫要听从公安、民政等部分工作人员引导,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五、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市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全镇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绿色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共同营造绿色、环保、优美的城乡环境。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建设大西安北跨核心聚集区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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