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根据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和省际交又考核发现的部分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质量不达标、部分饮水安全工程覆盖贫困人口比例低等同题,按照水利厅、新区水务局有关要求,结合新城脱贫攻坚工作安排,为了切实做好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保障情况的核查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整改范围
对2016年以来新城所有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饮水安全达标和保障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核査。贫困户、贫困村名单以各新城扶贫办提供为准。
二、核查整改内容
各单位对照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有饮水安全”(水质符合标准、用水量达到20升每日每人、取水住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标准,迅速组织人员对已建工程逐个核查、对已达标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村逐村逐户进行检查。一是对核查确认饮水安全已达标困村、贫困户要逐一登记造册;二是对核查发现饮水安全达标质量不高或有反复未达标的,要逐项登记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和途径,明确时限和责任人;三是对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要复核在建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贫困退出标准进村入户,现场核查,真实、准确、全面收集数据,确保真査真核,切实把核查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核查工作务必于5月14日前完成,形成排查报告正式上报我局。
(二)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分析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确保整改效果、整改工作务必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未完成前各单位每周需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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