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为2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经济组织为6台套。
2、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等信息。
3、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承诺书到新城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安装完成后方可申请。
4、新城城乡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资金申请表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
5、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应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街镇(社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6、农业企业、合作社需带机构代码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开户行账户到所在街镇的财政所办理录入资金兑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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