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按照西咸新区农业农村局、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农发〔2019〕64号)要求,为确保2019年泾河新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时发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依据
按照陕财办农〔2016〕 75号、陕农计财〔2019〕65号、陕西咸农发〔2016〕64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
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中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以及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耕地、非农业(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能给予补贴。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新城范围内拥有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发放。
三、补贴标准
按照省级文件要求,泾河新城2019年补贴标准为:70元/亩。
四、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明确领导,确定专人,认真负责做好辖区内补贴数据的确定、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同时做好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同时,各街镇务必于2019年6月30日上午12:00前以正式文件将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报新城农业农村局、新城财政局,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完成。
附件:泾河新城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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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泾河新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付面积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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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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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付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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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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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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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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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