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家住坡底村的李先生来到崇文镇便民服务站咨询他家孩子是否符合教育资助的条件,经过详细了解,工作人员得知,李先生是残疾人无固定收入,家里是低保户,孩子在泾干中学上高二,李先生家的情况符合本次教育救助条件,于是工作人员便详细耐心地告知了李先生申请所需资料清单,当说到要开具在校证明时,李先生犯了难,表示不知道这个证明怎么开,工作人员给李先生详细解释了如何开具在校证明,李先生听完非常高兴,一直道谢说:“真是谢谢你们了,这个在校证明确实难倒我了,经过你一说我知道怎么办理了,我现在就去准备资料去,一会就把资料送过来,这政策就是好。”


为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减轻农村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生活性支出负担,达到既扶贫又扶智,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有学上,防止出现“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崇文镇便民服务站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发〔2017〕92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做好相关文件的学习,为农村困难家庭子女解决就学“忧愁”,现就救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救助对象:崇文镇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
资助标准:每名学生每学期救助1000元,全学年共救助2000元。
受理时间:春季学期3月1日-5月31日
秋季学期9月1日-11月30日
办理程序: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在校证明等资料,到崇文镇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申请办理。由镇初审;新城教育部门对申请对象身份进行复核;新城民政部门审批。
咨询电话:029-3620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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