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平安之星”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城党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新区党工委平安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新城“平安之星”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之星”候选人分类
      (一)“平安英雄”: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首选事迹感人并在舆论场有知名度的先进模范。
      (二)“平安卫士”:在平安建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首选以爱心善举助力平安建设的民间正能量人物(网格员归属平安卫士)。
      候选人应适当照顾无党派人士、妇女、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残障人士。
      二、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平安之星”候选人推荐活动从2021年5月开始,至9月结束,每月推荐1次。
      (一)名额分配
      各成员单位每月推荐“平安英雄”或“平安卫士”候选人至少1名。
      (二)推荐程序
      每月月底前,各单位将《“平安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事迹料报送新城平安办,再由新城平安办进行筛选,推荐至新区平安办。
      三、有关要求
      (一)“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和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候选人审核关,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上榜个人推荐单位,新城平安办将依据《泾河新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培育、宣传平安建设先进典型,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党100周年”、“十四运”等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平安之星”的推荐工作。(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送邮箱:jhxczzb@163.com。)
               
泾河新城党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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